昨夜往文化中心看話劇《遍地芳菲》前,特意跑到附近美麗華的無印買文具。
黑皮活頁白紙記事簿是其中之一。買這個,是因為發現自己愈來愈不寫字了。
相信這不是我獨有的感覺,相反,應該很多人都是如此。運用文字的場地,不是手機,就是鍵盤,再不就是虛擬鍵盤。在打字比手寫速度還要高的世代中,尋常的寫字就開始變得非比尋常。
一切都電腦化。以前出世紙、死亡證上那職員通常不怎麼了得的書法,沒了。舊式戲票上,售票員用粗紅色筆敷衍地寫下的座位編號,也沒了。那個較為簡樸的歲月,就連同書寫埋葬在回憶中。
別誤會,我並不抗拒科技,如沒了智能手機,我一定渾身不自在。我的電話簿、記事簿、行事曆等等,全都是一台iPhone搞定,甚至與google帳戶互通,雲端存儲,非常方便。
但問題是,方便不等於要把舊的一切都捨棄。
我愛寫字,我愛看墨水從筆管緩緩流淌於紙張上的那種感覺,那是電腦無法取代的美。我相信字如其人,寫得一手好字的人,我會對他刮目相看。不過,這樣的人,愈來愈少了,再沒有哪個會在意字的美與醜。中學班會的「文書」職位,再也不需要一位字體秀麗工整的同學,打字迅速,運用文書處理軟件了得,才更重要。
所以,買一本記事簿,試圖重拾那遺失的美好。無印的,就好了。Moleskine很吸引,但一本記事簿的價錢足夠我亂掃一堆內地書回家,這機會不是我的吧。
放在隨身袋中,非用以記日常瑣事,是用作私人書摘本塗鴉本。讀報看書,有感覺的句子,就抄下來。沒有單行橫線的羈絆,更可隨心情塗鴉(所以也不忘買了筒短小的顏色水筆)。日記、相片,今日我們太習慣了甚麼也開心share,留一些空間給自己也好的,寫一本只給自己看的紀錄。
若能寫完一本,就再買下一本吧。這份雜亂無章的紀錄,將堆砌成一份可堪懷念的珍貴回憶。
自從我返咗保安的工作
我其實多咗時間寫嘢
不過我承認,用得電腦多
好多嘢都寫唔落手
而家我寫嘢有個怪現象
就係我會用文字手寫起稿
之後打在電腦上謄文
咁樣睇我篇文都順眼咗
嘩,咁樣?好花時間下喎!
如果直接將文章打上網,錯字百出
如果寫好稿再打,順便修飾自己的文字
手稿仲可以俾我好好保存
何樂而不為?
真好心機!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