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不也是見死不救?

記者目擊意外,該先拍照,還是先救人?

日前,一個韓裔男人在紐約地鐵站給人推落路軌,隨即遭列車撞死,事後《紐約郵報》頭版刊登其臨死一刻緊抓月台的照片,配以「劫數難逃」(DOOMED)標題。事件引起熱議,不少人都狠批記者冷血,見死不救。

十九年前,紐約的另一份報章《紐約時報》也曾刊登著名照片《飢餓的蘇丹》(The Starving of Sudan)。照片中,一名瘦骨嶙峋的小女孩,似乎連爬行的力氣也沒了,遠處卻有隻禿鷹好整以暇,靜待她的死亡,迎接這難得的一餐。此照極為震懾人心,拍攝之記者Kevin Carter憑此照得了普立茲獎。然而,他也背負「見死不救」罪名,備受各方指責,終於在得獎三個月後,他自殺身亡了。

十九年前的蘇丹經典,使人深受震撼,深刻體會到戰爭禍害,其重要與日前的墮軌照自是不能同日而語。如果當日Kevin Carter尚且成為過街老鼠,今天的拍攝者R. Umar Abbasi似乎更加「抵死」了。

然而,亦有目擊者稱當日現場至少有十八九人,他們也可施予援手,最終卻是無人制止意外發生。若真的如此,矛頭為何要單單指向記者?

如果記者有錯,那麼決定頭版登相,為求賣紙大發死人財的《紐約郵報》豈非錯上加錯?

很多人都愛當道德判官。那麼,支持《紐約郵報》這份小報一直生存的忠實讀者,又扮演著甚麼角色?

另外,不知道太平洋彼岸,有沒有人悻悻然的在想:「批評我們沒同情心?你們美國人不又是一樣?」

廣告

發表迴響

在下方填入你的資料或按右方圖示以社群網站登入:

WordPress.com 標誌

您的留言將使用 WordPress.com 帳號。 登出 /  變更 )

Facebook照片

您的留言將使用 Facebook 帳號。 登出 /  變更 )

連結到 %s

This site uses Akismet to reduce spam. Learn how your comment data is proces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