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曾得到一件曼聯主場球衣。未幾,即歡天喜地的把球衣拿去旺角那家賣球衣賣得出名的店去燙上號碼,沒有片刻猶豫,我要燙的是24號——當年碧咸的球衣號碼。
說起來,已是差不多二十年前的舊事。當時初中,阮囊羞澀,燙「24」兩字號碼比只燙一個單字貴,但我還是執意不選7號的「大帝」簡東拿,偏要選當時沒太多人認識的24號碧咸。口裡說不想隨波逐流,心裡卻清楚自己不過是喜歡碧咸夠俊俏,幼稚地希望24號能使穿上球衣的自己得到加持。
後來,對溫布頓那記中場射入的經典,令碧咸暴得大名。那季他已24不再,改穿曉士留下來的傳奇曼聯10號。再過一季,就步入世人印象最深刻的7號年代。隨著碧咸迅速竄紅,我也年紀漸長,加上太多太多負面新聞出現,我開始不太敢公開承認自己喜歡碧咸。因為喜歡碧咸等於娘娘腔、沒品味、沒識見。98年世界盃,英格蘭敗於阿根廷,碧咸受盡千夫所指,我也把舊日的24號球衣收進衣櫥更深處。
後來的故事,印証了「是金子總會發光的」這句老話。99年,曼聯奪得三冠,碧咸已提醒大家他不會那麼容易就倒下。02年世盃,英格蘭在分組賽又遇上阿根廷。碧咸那記十二碼射得不怎麼樣,但無論如何,英格蘭就是憑碧咸這球擊敗了阿根廷。入球後的碧咸,激動得不能自已。在我心目中,碧咸的經典入球,不是中場笠死蘇利雲的那球,也不是對希臘時把英格蘭送進世盃決賽周的「圓月彎刀」,而是這球射得非常平庸的十二碼。因為這球,使我看到一個男人多年的沉著忍耐。
兒女成群的碧咸,髮型與球會換了又換,皺紋多了,鬍碴添了,卻反而是前所未有的優雅耐看。碧咸晉身「咸爺」,成了球壇中的威廉王子,多得他的紳士氣派,英格蘭足球的流氓味才褪去不少。原來歷練與風霜,只要熬得過,就會變成男人最佳的化妝品。
「咸爺」如今退下來,希望他像其前輩簡東拿,真的決不回頭,間中玩票式的拍拍戲,幹一幹甚麼宣傳大使就好了。這個願望,出於自私。因為咸爺廿年綠茵馳騁,就像那件24號球衣,早已成為我青春回憶的一部分。故事既已寫得這麼好,太多枝節蔓生下去就是破壞。正如讀《邊城》,我們掩卷時會慶幸那愛情故事未見盡頭。沒有結局,也許才是最好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