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作者
羅尼.奧蘇利雲(下稱「奧蘇),出生於1975年,著名英格蘭桌球手。因為出棒速度高,打法流暢,故贏得「火箭」美譽。又因為他10歲單桿破百,15歲更打出147滿分,而且難得左手技術也不比右手遜色太多,比賽時可以按不同情況使用左右手,奧蘇更被指是桌球史上難得一見的天才球員。桌球壇最高榮譽的世界錦標賽他曾五度奪冠,也曾多年位居世界排名第一。
在其父影響下,奧蘇業餘時間熱衷跑步,並參加不少中長距離的比賽,並曾試過奪得獎項。據紀錄所載,他10公里的最佳成績是34:54,以業餘跑手來說是非常出眾的表現。再加上奧蘇雖是運動員,但大家知道桌球並不像很多其他運動需要優良的心肺及肌力配合才能有望取勝,這樣的跑步表現對桌球手來說更是難能可貴。

關於本書
奧蘇除了兩本自傳外,更出版過兩部犯罪小說。一般運動員出書通常都是自傳,或是技術指導實用書籍。所以奧蘇以其身份竟然成了小說作者,可說是奇葩一株。
奧蘇第一本自傳出版於2004年。今次介紹的第二本自傳Running則是出版於2014年,正是他摘下第五個世錦賽冠軍之後的一年。
這裡的Running,就是指奧蘇閒時熱愛的跑步運動。在序言中,奧蘇也坦言為書名躊躇過,但最後還是決定以Running為書名,就是為了紀念跑步令他脫離毒癮酒癮,在事業的下半場獲得重生。


一、跑痴是怎樣煉成的
據奧蘇所說,其父對他管束甚嚴,銳意把他訓練成桌球手,同時也在12歲開始為他安排跑步訓練,目的是希望他有更健康的體魄、更清晰的思維去打比賽。沒料到,日久之下這本是旁枝的「交叉訓練」竟然成了奧蘇的一大興趣。
讀Running,你會發現奧蘇對跑步的熱愛似乎已經超過了桌球。他會抱怨在練桌球的時候沒有熱愛跑步的同道中人,聊不了跑步話題而感到納悶。又試過因為跑步成績登上了地區報章體育版而欣喜若狂,他自言這是奪取桌球世界冠軍也給不了他的滿足感。
大家不難想像,任何運動的職業選手都必須每天花很多時間練習自己的專項。但奧蘇在桌球練習之後,還要花上不少時間練跑,弄得妻子為此大為不滿。然而,奧蘇依然執著要跑。他憶述,兩人終告仳離,其中一大原因也許就是跑步。

此外,奧蘇也在「Heroes」一章裡數風雲人物,大談自己在不同體育項目中的偶像人物。在桌球界,他的偶像是:韋德、戴維斯、亨特利。至於跑界,則是基比沙拉斯、迪巴巴、比基利、莫法拉。
奧蘇自述,他曾與女子中長跑名將迪巴巴於伯明翰一家酒店會面。貴為世界級球星,奧蘇與迪巴巴會面前竟然緊張得要寫好準備問的問題。會面期間,他更像個小粉絲拿自己的跑步日程給迪巴巴看。迪巴巴對他練跑之勤感到吃驚,並邀請他一起到埃國訓練,奧蘇為此樂得心裡開花。

二、跑步如何拯救奧蘇
在Running之中,奧蘇陳述了無數自己桌球世界以外的問題:比如父母先後鎯鐺入獄、與妻離異等。即使天才如奧蘇,面對家庭複雜問題也是一籌莫展,故曾借助毒品及酒精自我麻醉。
後來,迷上跑步令奧蘇重生。他自言不能「無癮」,要擺脫種種不良嗜好,唯有尋找一種良好嗜好作替代品,最後他發現答案原來就是跑步。愛上跑步,加入跑會之後,他認識的跑友大多生活得十分健康,使奧蘇連帶飲食習慣也改變。為了跑出好成績,他飲食也變得克制。這樣下來,喝酒吸毒的惡習頓時消失得無影無蹤了。如果有follow奧蘇IG,你會發現他不時自拍跑步及吃健康食品。

當然,一位職業桌球手的自傳不可能總是談跑步。Running的主要篇幅,當然還是談桌球。
多留意體壇的朋友也許發現,那些被譽為「天才」的選手,天分雖然比人高,但麻煩也比別人多。例如足球的簡東拿、籃球的朗度,奧蘇也一樣以情緒化見稱。在Running,奧蘇相當老實地回憶起不少出賽「經典往事」,這是書的其中一大有趣之處。例如一次對賽亨特利時情緒不穩中途離場,又例如一次故意在即將打出147滿分時故意不把最後的「黑柴」打入以抗議賽會取消147獎金等,這些片段非常經典,全都可在YouTube找到。看書時,務必要連同相關片段一併觀看。

總結
Running這本書其實令人頗為糾結:桌球迷會嫌它說得太多跑步,跑者又會嫌它不倫不類。所以,有兩類人會較為適合看此書——第一是奧蘇粉絲。既是粉絲,偶像無論幹甚麼也是想知道的;第二是關注不同項目的普遍體育迷。我自己呢,算是「兩者兼備」,對很多體育項目都有興趣,本身亦關注奧蘇動態多年了。
總括而言我認為這書很值得一讀,你會在其中看到一個天才球手面對問題的解決方法,也能八卦到不少桌球壇的秘辛,頗能滿足好奇心。另外從書中的彩圖,讀者亦可看到不少平日在比賽時看不到的奧蘇面貌。
金句摘錄
- 我認為要是沒有跑步,我早早就會放棄桌球運動了。跑步是我的宗教,是我的信仰體系,是我賴以保持內心平靜的途徑。
- 過了一段時間,我不再擔心是否能贏得世界冠軍,只要我能夠跑步,不斷提高個人最好成績就行。其餘的一切都是次要的。
- 我仍然是一名職業桌球手,圈內人都說我花那麼多時間練跑步,簡直是瘋了。
- 我欣喜若狂。消息登上了當地報紙的最後一版。我上了報紙的體育版——不是關於我的桌球比賽,而是賽跑。
- 她總是覺得我練跑步很自私,因為她要撫養兩個孩子,而我總是在外打球或跑步。她不喜歡我去練跑步參加比賽,也不喜歡我總是帶回家一堆髒東西——髒兮兮的練習跑步的行頭、髒鞋子。回家時,我常常是把衣服放在跑步行頭上面,飛步上樓,沖個澡,清洗掉爛泥,讓她來不及抱怨。跑步也許是導致我們關係結束的因素之一。
- 假如有一場我能參加的長跑比賽,我甚至會推掉桌球比賽。
- 我豪宅好車都有,但其實並不經常外出——我生活的全部內容就是跑步和打球。跑步行頭就是我所擁有的至愛珍寶。
- 我想,對,我現在可以專心跑步了,給自己定一個目標,爭取馬拉松成績達到2小時45分,一天跑兩次。
- 父親在假釋日那天回到家的時候,我們父子倆首先做的事情之一就是出去跑步。
- Terry Griffiths和Cliff Thorburn都是很出色的桌球手,但是,他們琢磨出桿的時間都夠我跑上10公里了。
- 在 1997年斯諾克世錦賽上,我以創紀錄的時間(5分20秒)打出了單桿 147分的成績,Damien Hirst就此為我畫了一幅畫。
- 我遇到的最不唯利是圖的人是通過跑步認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