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遊舊地所見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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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DSE中文科作文有這樣一題:

舊地重遊,看到眼前景象,難免興起一番感受。試以「重遊舊地所見有感」為題,寫作文章一篇。

碰巧早前「舊地重跑」,滿有感慨,決定借題發揮。

頭盔先戴:如此遊戲文章,決不是範文。要在真正考試中拿高分,請勿看下去,速速到外面另覓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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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初跑步的地方,在哪裡?

十多年前,因為減肥,我開始在老家樓下跑——那是一個尋常香港公共屋村內的小公園,圍著公園有條約400米的緩跑道。由於緩跑道太過狹窄,所以跑步的人,通常都會走在緩跑道外的車路。路雖行車,但在屋村範圍,車輛即使駛進也是速度極慢,多年來一直人車同道,也是相安無事。

小公園內,植了不少老榕樹,樹齡比屋村本身還老。日子有功,這些老榕即使算不上是參天巨木,也至少有十層八層樓高。在石屎森林中,得享這樣一片濃蔭,已是非常難得。在這村子住了逾三十載,小時候在公園打籃球、玩「何濟公」、煲蠟,都由幾株老榕默然見証。不誇張的說,老榕已如一位很熟悉的鄰人,相信不少這條村的村民都會有同感。

公園裡的童年回憶,就像深秋時的落葉那樣數算不清。自己當年撒野的痕跡,佈滿了每個角落。那四百米的小徑,步行過無數次,卻一直沒想過要在這裡跑。不跑,除了因為深知自己跑一個圈已氣來氣喘樣子窩囊之極,還因為自己滿身贅肉,實在不好意思到外面「影響市容」。

是的,我當年實在胖得很。穿起滿身衣服,尚且會給路人投以譏笑目光。要衣衫單薄的去跑,主動讓贅肉跌宕於人前?更不可能!

有句西諺說得好:「現實是嚴師。」經歷過現實生活中很多很多的恥笑之後,我終於明白不要再給自己找無謂藉口。怕在白天跑給人指指點點?那就在深夜跑好了,一時半刻的難受算甚麼?現在即使是跪著,也是為了日後更好地站起來。

在自己如今月跑二百公里的時候,回憶那段日子仿如隔世。記得在加入跑會之後,練習的場地轉換了,在樓下跑圈的機會頓時減少。近幾年,自己搬走了,練習也慣於往街上跑,更沒想過要像以前那樣沉悶地像倉鼠那樣跑圈。

最近有次下午回到老家,沒甚麼特別事,忽然興起舊夢重溫的念頭。心血既是來潮,就換上運動裝打算小跑一下。還幸老家尚有一兩套舊的運動衣,也尚有兩雙退了役的跑鞋。

舊衣穿在身上,自然是比以前寬鬆了。按下跑錶上的計時鍵,不免失笑,想起以前計時,就只靠一支二百多元沒甚麼定位、心率功能的電子錶。跑在小公園外圍,幾年間環境沒甚麼大分別。最不習慣的,是自己確是比以前跑得快了,不太費勁就可以把很多街坊甩在後頭。

那天下午,天氣不冷,但想著想著,竟然起了雞皮疙瘩。這幾年間,跑步這種本來極討我厭的一項運動,幫我減去了近百磅體重之餘,也使我學人家去參加異地的馬拉松,看到了不一樣的世界。也因為跑步,使我近年多了「蝦叔」這個身份,認識了許多沒想過會認識的人,遇到了許多沒想過會有的體驗。這一切的意料之外,都要多得當天決定要在深夜開始跑步的自己。

王小波說:「人的痛苦,本質上是對自己無能的憤怒。」若真的如此,那麼人的快樂,大概就是看著自己變得更好、更有能力。要做到這點,就要跳離自己的「舒適圈」。一旦決定邁出第一步,前路原來並沒你想像中的困難。走得久了,回頭再看,你更會發現原來之前所謂的「舒適圈」,其實也沒你想像中的舒適。

這天下午,故地重跑,濃蔭依舊,陽光透過婆娑樹影簌簌而下。領受這樣的和煦,我慶幸自己終於不用只在黑夜中跑步。看到這樣的改變,相信幾位老榕好友,也會替我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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