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道理,你喜歡的事不用迫你也會做,例如逛街購物、打機、打邊爐。
但為甚麼,我們明明說喜歡(甚至熱愛)跑步,但同時不得不承認,實際上很多時候都不想去跑?
關於這個問題,我總是想起村上春樹憶述自己訪問瀨古利彥的片段。
「像瀨古先生這種水準的跑者,會不會有今天不想跑,好厭煩,真想留在家裡繼續睡覺的時候?」瀨古先生名副其實地睜大眼睛,然後以「什麼笨問題」似的聲音說:「當然,這種事情經常有啊!」──〈一個人如何變成一個跑步的小說家?〉
最近作品得到香港淫審處青睞的村上春樹,關於「不想跑」這個問題,也不乏金句。
「今天不想跑,所以才去跑。」
「如果因為忙就停,一定會變成終生都沒法跑了。」
「繼續的理由很少、停跑的理由則有一卡車多,我們能做的,只有把那很少的理由一一珍惜地磨亮。」
跑步又「喜歡」又「不想去」,這樣矛盾,大概是因為我們無論因為甚麼理由喜歡跑步,還是繞不過肉體捱苦這個事實。
例如目前香港夏天,在外面站一會也汗流浹背。要跑的話,不消片刻,人一定像掉進水中,而且心臟負荷加劇。這個過程,很難說是舒服享受。
說到底,我們始終無法迴避一個最實際的問題:如何維持跑步習慣?
單是一個虛無縹渺的「愛」字,並不能使我們達到目標。
我自己在2018年的跑量陡然增加了許多——2017年月跑量最多200公里左右,到2018年卻暫時幾乎最少也有200公里,多的時候則有300。
想起來,為何我在2018有這個改變?
是因為目標嗎?我確是希望PB,但目標一直都有,並非2018年的新事;
是因為獎勵嗎?坦白說我並沒為自己設立甚麼獎勵。
最後我發現的原因是:習慣成自然。
對,就是最原始的「習慣成自然」。如果說有甚麼「方法」,那就是我盡量叫自己每天都去跑。或長或短,即使只能跑三兩K,總之每天都出外跑一跑。
我以低心率慢跑為主,強度不高,每天跑問題不大。再加上自己深知跑馬拉松問題之一是耐力不足,故累積足夠跑量,是必須面對的事情。
一天,兩天,三天。久而久之,動作開始變得機械式——一回家就二話不說換跑衣穿跑鞋。一跑,通常不會真的只跑三兩K,10K 8K是等閒事。
小數怕長計,即使你每天只跑3、4公里,堅持無間斷的話,月跑量也會過百。這對初跑者而言是一個很不俗的跑量。
世上最難的事,就叫堅持。對我來說,面對這個難題,把動作變得機械式,正是解決之道。
半年下來,人已太習慣每天都跑,甚至已經忘了不用跑的生活是怎樣。若真的偶爾一天不跑,口裡說高興,但心頭總像有幾隻蟻在爬,隱隱然有份說不出來的不安。
在我看來,這份輕微的不安,比安多酚更有效令你繼續跑下去。
你是超級大忙人,完全無法抽身?那麼請你到樓下跑400米,可以的話跑1公里。10分鐘以內,保證完事。
別看輕這每天1公里,到頭來一年就有356公里,那是超過8場全馬的距離。你已比無數不運動的人優勝許多許多。
而現實是,很多人既然換了衣服上了場,就不會真的只跑1公里就鳴金收兵。
夠簡單了吧?有時,最簡單的方法,原來才是最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