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約半生(Before Midnight)

終於趕在落畫前看了Before Midnight。

都說不該有續集,都說不該有續集。

不是Before Midnight不好。相反,它拍得太好,太細緻地道出了生活的真實,那未免太坦白太殘酷。

浪漫,恰如過年那盒藍罐曲奇——開始時興緻勃勃,不吃不行。日久,只餘下最不喜歡那幾款,丟又不是,唯有聽候它慢慢變質,我們才有個好藉口棄掉。

場景換了在希臘,今集手法仍然秉承前兩集,觀眾都要長時間聆聽男女主角聊天。二人談著,發現談話內容與女兒無關,才驚覺他們已不知多久沒有這樣的「好時光」。看到這裡,有莞爾,更有神傷。

電影之好(或許更是壞),是真實。浪漫經歷了這許多年,磨滅了不少,但也沒有完全消失,情況一如普天下的夫妻。Jesse額上「火車軌」盡現,Celine也變得「珠圓玉潤」了不少,但他們還是他們,喋喋不休的對話中還是充滿機智,還是那麼intellectual,那麼flirty。本應浪漫的一夜,因為雙方都太有性格而被破壞了。但二人沒有從此鬧翻,總得有一方妥協,先認低威說「我也有一點點錯」。生活、所謂愛情,就是這樣周而復始。

Jesse兩次凝視,令整部戲深刻了不少。

  1. 第一幕目送兒子在機場離開,任老爸秋水望穿,兒子就是頭也不回的走了;
  2. 大吵一輪後,Celine拂袖而去。Jesse望著桌上那杯早已涼掉的茶,茶葉給泡得脹開。之後,Jesse決定出去找妻子,企圖言歸於好。

兩次凝視,在Jesse眼眸裡,觀眾可看到他對人生的省察。

不信青春喚不回,不容青史盡成灰。我們何幸,我們何其不幸,眼看浪漫起高樓,眼看浪漫樓塌下。三部曲,完美得太可怕。

狂舞派

《狂舞派》於網上眾口稱善,忍不住去看了。可惜,我並不覺得有大家說的那麼好。

以本地大學danso為主題的跳舞電影,主題相當新鮮。跳舞的場面,導演盡心,演員傾力,也算是很可觀。如Rooftopper,舞技非常了得,令人喝采。然而,這是電影,不是MV,劇情還是很重要的。

片中兩個女角,她們的轉變都非常突兀。例如Rebecca,行徑可以忽然幼稚忽然成熟。又例如阿花,這麼一個要型要酷的女孩,我不相信她會那麼容易就接受那個受盡全校恥笑的騎呢男「柒良」。又例如柒良明明視Dave為情敵,怎麼最後又無端芥蒂盡消一起表演了?

所謂的「熱血」,很好。但我最怕就是這種「熱血精神」,建築在無厘頭的故事、人物上。

恕我不能因為「本土」,因為「有誠意」,因為「不起用明星」就要讚。相反,我絕對感到導演以至演員的誠意,才覺得劇情之胡鬧勉強破壞了整部戲,實在非常可惜。

迷離夜

百老匯的贈券快過期,結果將之用了去看《迷離夜》。沒有期望之下,反而有驚喜。

沒看過李碧華的原著小說,但《迷離夜》的三個故事,各有特色,非常分明。驚嚇,即使坐在戲院震椅上,也沒有多少,因為我看到的是借鬼諷人的現代港版聊齋。

最喜歡任達華自導自演的「贓物」,黑色得很杜琪峰。任達華也像在演杜sir戲時的放下身段,不修邊幅。安得廣廈千萬間,人找不到地方容身,只料不到鬼也如是。

相比之下,「放手」情節奇趣,主題卻顯得婆媽;「驚蟄」技巧圓熟,故事卻略嫌誇張。但縱觀整套電影,港味濃郁,仍值得捧場。

電影令我想看李碧華的原著,更想看即將上映的續集《奇幻夜》。

從福山雅治談起

20130713

若非朋友傳來,我也幾乎忘了自己幾年前寫過這篇。《神探伽俐略》電影續集也上映了,尚幸,福山先生風采依然。欣逢其會,就把舊文重貼。

《神探伽俐略》電影、電視熱播,連帶男主角福山雅治也在香港重新受到注目。

《同一屋簷下》中的「柏木雅也」是我對福山雅治的唯一認識,當然,也知道他有唱歌、作曲,香港有些流行曲也是改編自他的歌。但隨著日劇熱潮退卻,也沒怎麼留意日本娛樂圈,自然不知道他在日本聲勢依然不減,連續十年榮膺「最喜愛男性」第二位,僅次於木村拓哉,可見此君厲害。

新近的電視劇,沒怎麼認真看,偶然用餘光看到片段,發現福山先生英氣確是不減當年,不,甚至應該說更為好看。印象中這個「二佬雅也」是很「張信哲」的文弱書生類型。事隔十多年後再看,近四十歲的年紀,眉宇間添了成熟,年月在臉孔上留下的不是無情的風霜,卻是惹人心動的睿智。架起眼鏡,那靈光凝聚的眼神,更是似有能耐透過鏡片去洞察女性的心房每個角落。舉手投足,盡是演繹男性的魅力。好了,請別拿起吉他彈唱了,福山君,身為二十多歲的港男,實在給你 KO得無地自容。

想,如果我是女人,遇上如此高質男性,就算談話內容盡是有味笑話,也頓時變得詩情畫意。

如同Sean Connery、George Clooney、Hugh Grant、Richard Gere、方中信、任達華、梁家輝……男人到了中年,才是第二、三泡的茶葉,是最具吸引力的時刻。年輕十來二十歲的那第一泡,有識淑女當會知道,只宜用來洗洗杯。

「男人四十一枝花,女人四十爛茶渣。」這句家喻戶曉的話,道盡了上天的不公平。中年男人,不怎麼刻意追求,日久的歷練自然會為人披上幾分味道。倘若著力保持青春,魅力更會像滿園的丁香一樣,花香鎖不住。女性嘛?再名貴的護膚品、化粧品,坦白說,只是延緩現實之殘酷。

當然,現實中也有不少男性,年紀輕輕就淪為「麻甩」,不顧身世,自暴自棄。那無疑是放棄人生的主菜,吃過沙拉就自動棄權,太可惜了。一眾型男身體力行告知世間同性:人生可以精彩如斯。好好keep fit、讀多點書、多遊歷世界、多爭取經驗,再不起眼的,也自然會charm起來。

所以,有人問我來生願為男或女?答案肯定是:男。因為男人就算活到三十,迎來的,尚有機會是美麗的金秋。

事隔廿載,重看衛斯理

心血來潮,重讀近二十年沒碰的衛斯理小說。

中一那年,受同學影響,試讀《後備》,一讀便不可收拾,發瘋似的沉淪在衛斯理世界。結果一年下來,讀了六十多本。

一年半載過後,已發現仍有印象的,只得三兩故事,這是典型的囫圇吞棗。

二十年後的今天,再度展卷,雖有故友重逢之感,但手拿著的已經不是舊版明窗,而是重印的「珍藏版」。若換了是智能電話或Kindle,相信感覺會更加不好。

今次看的,之前都看過,是這三本:鑽石花尋夢老貓

《鑽石花》是整個系列中的第一本,這本與後來的《地底奇人》、《衛斯理與白素》跟後來的故事有點不同,就是「沒有科幻元素」。不過,今天看來,我不認同。因為衛斯理初上舞台,已經太十項全能太「屈機」了,在我看來,這才是最科幻!有錢、不用工作、懂多國語言、一身好武功、化妝技巧高超、無數女性為之傾心……甚至連中國山區少數民族的暗語也懂。好吧,你贏。

《尋夢》是倪匡自稱最喜歡的衛斯理故事,因為「他認為結構十分完整,曲折離奇,把兩個不同時代的事件交雜在一起,不但有意料之外的結果,而且對因果作了十分大膽的設想,在衞斯理系列並不常見」。這故事科幻味不濃,今日看來我也不算十分喜歡,其實說穿了不過又是探討「緣與孽」的問題,相信這對於西方人來說反而可能會覺新鮮。

《老貓》以貓為主題,此刻對我來說自是別具意義。外星人靈魂寄寓在古人古貓身上,題材今日看來仍甚為新鮮。最動人的是張老頭與老貓那超越時間的愛情。《老貓》稱為愛情故事,也不為過。

多得白素,衛斯理的缺點,比如衝動吧,才得以突顯出來。如果沒有白素,衛斯理就會變成一個極為平面的超人,故事就不再好看。

以前看衛斯理,看的是故事。今天看,是看技巧,看倪匡把讀者吸住的本領。也看作者的知識,倪匡的知識未必很深,卻肯定非常廣博,每每在說故事時就露了兩手。

倪老的文字談不上雅緻,但勝在簡明清通,有話直說,正好符合了一般讀者的要求。能做到這一點,我相信也是功力所在。

大中華膠看六四

參加了幾年七一遊行,每次投票都選激進泛民,自以為很反共,原來自己只能歸類為所謂的「大中華膠」。

如練乙錚昨天文章所言,「愛國」近年已成污穢詞,只因「愛國」早已被中共騎劫,化成「愛黨」的同義詞。我這種人,至今仍然認為「愛國」沒問題,喜愛中國文化,常閱簡體字書報,渴望遊遍全中國,不認為所有中國人都是「蝗蟲」,肯定是「大中華膠」。

在我這「大中華膠」看來,問題其實出於定義——大家對「國」的定義根本不同,你認為「愛國」等於「愛黨」,我認為「愛國」是愛那有著幾千年文明的古國。在這種情況下,去討論支聯會是否應該以「愛國」為六四燭光晚會主題,根本毫無意義。

所以,以我的大中華膠立場,支聯會說「愛國愛民」,原則上我其實並不反對。就算真的如陶傑所說,「愛民」概念騎呢,喊「愛國」也是out了,也無阻我參加這每年一度的聚會。

像六四這樣的事,無論發生在哪個國家都不應忘記。從不認為自己「愛國」,但這事發生在我長年接觸的中國,子彈射向與自己同種族的人,很難不格外揪心。即使我變成甚麼膠也好,哀傷依舊是會存在的。

你說我一廂情願也好,我認為六四燭光晚會早已不是支聯會所「主辦」得了的,這是香港人歷年堅持的印記,意義超越一切口號。我去維園,並不代表我完全認同支聯會,就只是因為我忘不了這二十四年前的舊事,也想告訴中共我沒有忘記。哪怕,其實中共最擔心的反而是再沒有港人燃起燭光。

翠如BB乖啦

20130523b

黃翠如,別難過了,你該老早知道,這是遊戲規則。

成為「翠如BB」,不是沒有代價的。你要成名,你要入屋,那就請你準備好犧牲私隱,與記者周旋。年少多好,中六時說甚麼也可以,如今你只能懷念。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道理,其實大家都明白。不過,大家更愛看人家攀上高處後跌下來的壯觀場面。哪怕你只是企圖攀高,也足使大家對你生起興趣來。知道大家最痛恨的是甚麼?就是眼巴巴看著別人走過浮華大地啊。

在我看來,這件事根本沒甚稀奇——你的答案,記者的反應,通通都在意料之中。有人說「有線時代翠如已死」,有人以「搵食而已」替你護航。我甚麼感覺也沒有,因為在香港,要吃娛樂圈這口飯,就是如此——昨夜看新聞片,很多「演藝界」二十多年前也上街高聲吶喊,記者怎不今天去訪問他們?原因非常簡單,因為他們沒有你「翠如BB」那麼有新聞價值嘛,其實你該暗自慶幸呢!

真話,不是人人說得起的。正如9A狀元去「追夢」,不代表人人都有權如此。你做到,我們衷心拍掌;做不到,也只道是尋常。生命從來嚴苛,各有難處,沒甚麼好責難的。

同是藝人,馬龍白蘭度拒領奧斯卡,麥當娜公開批評中共處理西藏手段,很有型,很有勇氣。但請別忘記,人家已名成利就到何等地步?人家活在怎樣的國家?人家有沒有「阿爺」之類的陰影?說人家「沒guts」的那些鍵盤戰士,也要替人家設身處地想想這guts的代價有多大。

我很喜歡張學友和陳奕迅,聽到他們替政府合唱那首「滿載香港精神」的《同舟之情》,我也沒太失望。應該一早明白,世界永沒想像中的完美。

初讀高陽小說

20130523

三冊《胡雪巖》,斷斷續續看到第二冊的中段,罷了,就當是緣份未到,還是暫且放下。

記得當年陶傑在港台節目「講東講西」時提起過高陽。他說,到北京旅遊,最宜伴讀的是蕭一山《清史》或是高陽小說。才子不忘下了一句附註:「讀高陽小說會因過份仔細的內容而容易疲勞。」如今看過《胡雪巖》,信矣。

滿肚子學問的人,很難抵得住展示實力的誘惑。高陽寫小說,正是如此。表面上他是說故事,實際上則是借機炫耀自己的文史知識是何等豐富。以《胡雪巖》為例,上至朝廷典章,下至草根生活,可說是知無不言,言無不盡。這樣有好有不好:好的是小說非常精緻大氣,但壞的卻是嚴重犧牲了節奏。

讀了冊半《胡雪巖》,發現主角城府甚深,克己力強,世故善言,才得以成功。就如胡雪巖與阿珠,明明有情,卻礙於種種原因,即使獨對也無越軌,反覆拉鋸了大半冊的長度才決定讓愛與陳世龍,這在古代三妻四妾視作等閒的社會中,胡雪巖之克己當真不可思議。可惜,自己對古代商業興趣不大,再加上情節並不明快,就難以詳閱下去了。

話雖如此,我對高陽的敬業深感佩服,曾有指他寫小說是會認真得用尺量地圖,在草稿紙上演算書中人物的行程,以及事情發展所需的時間。天道酬勤,如此一絲不苟,難怪身後文名長久不衰。稍後或許會試讀高陽寫清朝宮廷的那些作品,如《慈禧全傳》。相比營商,我對清宮更有興趣,看看觀感會否全不一樣?

不管意頭,百無禁忌,別人抱怨新年悶,我沒有,因為我在新正頭才「洗邋遢」。

每次執屋,都充份體味到「有捨才有得」的道理。活到今時今日,最寶貴的人生智慧之一,肯定是「狠」——狠下心腸丟東西。

昔日就是不懂這道理,弄得滿屋雜物。浪費金錢之餘,更要命的是長年累月浪費家中寸土之地。物累深重,如今大悟,尚幸未為晚也。

事情一旦想通了,很多以往捨不得的東西竟然可以輕易說再見。或丟,或回收,或送人。

書、雜誌、影碟是我的大災區。

不經歷一番死去活來的慘痛執拾之後,你不會明白「累積」是多麼恐怖的力量。例如看似微不足道的CD或影碟,今個月買一張,下個月又買兩張,十年八年後你必定「知價錢」。

我知,聽CD甚至黑膠碟很有品味。但現實一點吧,就算你不介意付出購物價錢,但背後的「配套」是相對大的存物空間啊!以香港樓宇尺價來說,這才是最高的成本!這些「品味」累積下來,不是人人有條件消受!

所以,相片、書本、電影、音樂,一切數碼化,質素是丟了,也很「沒品味」,但若能賺回寶貴居住空間,只有妥協。

以書本而言,電子書若能成熟發展,省回存物空間的話,其實是足以說服我犧牲翻頁、聞書香等等「奢侈」樂趣的。心血來潮到amazon看最新版本的Kindle Paperwhite 3G,硬件很好,但軟件,尤其是對中文書的支援,目前仍是非常落後,無法說服自己入手。

買任何東西前,尤其是佔空間那些,多躊躇,多思考,你就不必花那麼多心思去研究所謂「收納術」。甚麼「迷你倉」,更只是自欺欺人的玩意。最整齊的秘訣,就只有一個字——「無」。

無,才是最大的有。我悔恨自己為何不早十年曉得這道理。

(原載於2013年2月15日本博面書專頁

咸爺

小時候,曾得到一件曼聯主場球衣。未幾,即歡天喜地的把球衣拿去旺角那家賣球衣賣得出名的店去燙上號碼,沒有片刻猶豫,我要燙的是24號——當年碧咸的球衣號碼。

說起來,已是差不多二十年前的舊事。當時初中,阮囊羞澀,燙「24」兩字號碼比只燙一個單字貴,但我還是執意不選7號的「大帝」簡東拿,偏要選當時沒太多人認識的24號碧咸。口裡說不想隨波逐流,心裡卻清楚自己不過是喜歡碧咸夠俊俏,幼稚地希望24號能使穿上球衣的自己得到加持。

後來,對溫布頓那記中場射入的經典,令碧咸暴得大名。那季他已24不再,改穿曉士留下來的傳奇曼聯10號。再過一季,就步入世人印象最深刻的7號年代。隨著碧咸迅速竄紅,我也年紀漸長,加上太多太多負面新聞出現,我開始不太敢公開承認自己喜歡碧咸。因為喜歡碧咸等於娘娘腔、沒品味、沒識見。98年世界盃,英格蘭敗於阿根廷,碧咸受盡千夫所指,我也把舊日的24號球衣收進衣櫥更深處。

後來的故事,印証了「是金子總會發光的」這句老話。99年,曼聯奪得三冠,碧咸已提醒大家他不會那麼容易就倒下。02年世盃,英格蘭在分組賽又遇上阿根廷。碧咸那記十二碼射得不怎麼樣,但無論如何,英格蘭就是憑碧咸這球擊敗了阿根廷。入球後的碧咸,激動得不能自已。在我心目中,碧咸的經典入球,不是中場笠死蘇利雲的那球,也不是對希臘時把英格蘭送進世盃決賽周的「圓月彎刀」,而是這球射得非常平庸的十二碼。因為這球,使我看到一個男人多年的沉著忍耐。

兒女成群的碧咸,髮型與球會換了又換,皺紋多了,鬍碴添了,卻反而是前所未有的優雅耐看。碧咸晉身「咸爺」,成了球壇中的威廉王子,多得他的紳士氣派,英格蘭足球的流氓味才褪去不少。原來歷練與風霜,只要熬得過,就會變成男人最佳的化妝品。

「咸爺」如今退下來,希望他像其前輩簡東拿,真的決不回頭,間中玩票式的拍拍戲,幹一幹甚麼宣傳大使就好了。這個願望,出於自私。因為咸爺廿年綠茵馳騁,就像那件24號球衣,早已成為我青春回憶的一部分。故事既已寫得這麼好,太多枝節蔓生下去就是破壞。正如讀《邊城》,我們掩卷時會慶幸那愛情故事未見盡頭。沒有結局,也許才是最好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