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離夜

百老匯的贈券快過期,結果將之用了去看《迷離夜》。沒有期望之下,反而有驚喜。

沒看過李碧華的原著小說,但《迷離夜》的三個故事,各有特色,非常分明。驚嚇,即使坐在戲院震椅上,也沒有多少,因為我看到的是借鬼諷人的現代港版聊齋。

最喜歡任達華自導自演的「贓物」,黑色得很杜琪峰。任達華也像在演杜sir戲時的放下身段,不修邊幅。安得廣廈千萬間,人找不到地方容身,只料不到鬼也如是。

相比之下,「放手」情節奇趣,主題卻顯得婆媽;「驚蟄」技巧圓熟,故事卻略嫌誇張。但縱觀整套電影,港味濃郁,仍值得捧場。

電影令我想看李碧華的原著,更想看即將上映的續集《奇幻夜》。

我只在乎你——翁烈祥

 

訪問翁烈祥,原本打算找個周末吃下午茶詳談,但他提議在平日的午飯時間。

「你在哪區工作?看看我是否能相就前來。」電訊業講求效率,以此為業的翁烈祥果然也是具效率之人。

訪談那天,是我們初次見面。在公司附近的一家連鎖日式食店中,我呷著綠茶,看見門外那麥芽色的肌膚、標準精瘦的跑手身型,與我在社交網站所見的完全一致,就知那一定是我在等待的翁烈祥。不久前,他才剛從澳洲回港。黃金海岸機場馬拉松,是他第二十三個全馬。

「星期五夜機,星期六早上取號碼布,星期日早上比賽,夜晚回程,星期一清晨六時到香港,還可趕及上班。」翁烈祥到海外參加馬拉松,就是如此披星戴月。

「活力四射、滑浪天堂、沐浴陽光」等形容詞,常見於黃金海岸旅行團的宣傳文案。但對翁烈祥而言,比賽就是比賽,海岸的陽光再金黃,也不過就是另一處競賽場地。

「去年在大阪完成比賽後,我更是隨即前往機場沐浴,然後等上機。」

馬拉松是與時間的競賽。在翁烈祥眼中,時間競賽不只在場內,更多的是在場外——他必須像扭毛巾一樣,將一點一滴的訓練、比賽時間扭出來。

為何要這樣?千方百計,原來都是因為他最在乎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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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零碎時間訓練

任何一本時間管理書籍,都會教人重視零碎時間。比如有人抱怨沒時間讀書,原來只要他們肯每天臨睡前擠出十五分鐘,一年就可讀上二十本書。

馬拉松訓練與讀書,當然性質不同。但活用零碎時間,同樣使身為兩子之父的翁烈祥達致練習家庭兩不誤。

「帶兒子上興趣班,有三四十分鐘的空檔,我也會跑。」

星雲大師說過:「如果生活中沒有了零碎時間,就好像畫滿一紙的國畫,缺少了生命的張力和美感。」看李可染的灕江,觀黃賓虹的西湖,覺得壯闊,是因為畫家於恰當處留白。零碎時間,就是我們生命畫卷中的每一片白。

「有時會早些起床,有時在午飯時間,間中也會由公司跑回家。無論如何,我晚上七時半前一定完成訓練,不會影響家庭。」那麼,長課呢?

「長課通常不在周末。有需要時,我會早起,或是早些下班,間中會請半天假來應付長課。偶爾,我更會將一次長課在一天分兩段時間來練。」翁烈祥細說他的長課,安排有條不紊,就像他面前的那碟精緻的壽司定食。

愛是恆久忍耐

聖經告訴我們:愛是恆久忍耐。若在愛中,加入馬拉松三個字,相信在忍耐之外,還需添上很多妥協。因練習而惹上傷病,回家面對妻子或低調,或隱瞞,相信是不少已婚跑手經驗之談。

事非經過不知難,於馬拉松亦然。兩夫妻一起跑馬拉松的不多,一般情況,都是男的去跑。丈夫朝夕練習,當沒試過跑幾公里的妻子在「獨守空幃」時,總難免會覺得每天去跑,甚至一天練兩課是走火入魔。但談到妻子,翁烈祥口中沒有抱怨、畏懼,反而盡是感激。

「難得,真的難得。」原來翁太於求學時也曾練過短跑。「所以她或多或少明白當運動員是怎麼一回事,也沒有對我的訓練有甚麼阻撓。當然,我也要當一個『識做』的丈夫,不能使太太因我跑步而加重負擔。」

「兒子幼小,我依然會為他們洗澡,打點一切。一旦遠赴海外比賽,我會預先半年向太太『請假』。」談到這裡,翁烈祥並沒半點忸怩。從他眼神,我看出一個男人對家庭負責的那份執著。

「假如你的妻子是善良的,你便是個幸運兒;假如你的妻子是邪惡的,你就會成為哲學家。」蘇格拉底以「妻管嚴」見稱,若按照他這句自嘲味濃的名言為準則,翁烈祥註定成不了哲學家,只能成為一個享受奔跑的幸運兒。跑步帶給他甚麼?答案並不意外,是成功感。

「跑步已經融入了我的生活,令我找到人生方向。」聽起來,這樣的說法有點硬銷。但細心一想,若非如此,翁烈祥又怎會挖空心思擠出時間,只為跑步?

由網中人到sub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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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量度成功,每人心中都有不同的尺。今日的翁烈祥,已是sub 3人馬。九年前,他開始跑步。像很多人,都是多得渣打馬拉松。

「04年,朋友慫恿我參加渣打十公里賽事,結果以57分鐘完成。」那時的翁烈祥,沒恆常運動習慣,頂多只是跳跳舞。57分鐘,對於這樣的初哥來說,成績算是中規中矩。

「當時只是隨心跑,甚麼強度我完全沒概念。最記得是跑完後幾乎行也行不到。」無論如何,長跑生涯好歹算是展開。後來,「升呢」轉戰美津濃半馬,跑了個兩小時正。進步,使他心雄,心雄得忘了全馬並不等於兩個半馬。沒常規訓練,最長的長課就是某次隨心跑了30公里。就這樣,翁烈祥決定在06年迎戰渣打,他的初馬。

「既然我半馬兩小時跑完,心想全馬不過就是四小時多一些,我還叫女友在起跑後四小時到終點等我。」那年,終點在金紫荊廣場。旗幟飄飄,女友苦候多時,終於看到翁烈祥回來。不過,男友不是跑回來,而是坐車回來。

「當時已跑了四小時十分鐘,我還在西隧口,35K,我忘不了那張綠色的網。一大班人衝呀衝,我還是衝不過。」那年頭,渣打全馬要求相對嚴格,跑手須在5小時內完成賽事(下一屆時限已加長至5小時30分)。不知是幸還是不幸,翁烈祥成了不能完成賽事的「網中人」。但這次自覺丟臉的經歷,使他痛定思痛,成為日後奮發向上的源動力。「回想起來,那次如果給我勉強過了關,肯定沒有今日的我。」

大概是明白單靠自己實在划不來,翁烈祥在賽後幾個月參加了必達的長跑訓練班,師從林燦輝。在系統訓練下,成績突飛猛進。「年尾,參加澳門馬拉松,終於成功,成績是4小時06分。還記得跑到39公里時是多麼激動,因為那刻知道自己即使步行也一定可以完成賽事,我幾乎是含著眼淚跑回終點!」

一年容易又過,07渣打馬拉松,翁烈祥終於「復仇」成功,不但完成,還要是以3小時52分的sub 4成績完成。感覺有如碧咸韜光養晦多時,終在世界盃帶領英格蘭擊敗宿敵阿根廷,一雪前恥。

此後,翁烈祥愈跑愈起勁,香港已經困不住他。在08年,他分別到了東京、悉尼、澳門作賽。這年的成績,足以令他取得波士頓馬拉松入場券。澳門那次,他還贏得了組別第七名。

09年,翁烈祥在波士頓馬拉松這個「武林大會」中,首嘗sub 3滋味,不過sub 3得相當「驚心動魄」:2小時59分40秒。「那次在最後2.195公里,我真的拚命了。」

肺炎後的PB

西諺有云:「生命是嚴師。」它總是在你最躊躇滿志的時候,才把殘酷的一面和盤托出。翁烈祥奔上sub 3快車之後,以為自己從此以後會屢創佳績,PB不斷,一帆風順。沒想到,sub 3選手也有大病的一天。

「五片肺葉,病菌入侵了三片。」12年春夏之交,一次原因不明的肺炎,令這位全馬健兒躺了一星期的醫院。時間雖短,但對力氣的耗損,卻是難以估量。在他面前,還有十一月的大阪馬拉松。

「醫生不表反對,我就繼續練跑。大病初癒,重回跑場,一公里要跑上八九分鐘!」這個速度,就似舒麥加只能以時速四十公里駕駛一樣的難以想像。「但我的性格就是這樣:打擊愈大,我愈不會被打沉。」翁烈祥的國字臉,彰顯了他堅毅的個性。

病毒這道鎖鏈,不能把矢志飛翔的翁烈祥綑住。他在二十三個星期裡,加倍努力操練。結果,在大阪馬拉松,他跑出了2小時54分42秒,再一次刷新了個人最佳時間紀錄。聽到這裡,一口滾燙的綠茶,令我想起道頓堀那塊著名糖果公司的巨型招牌——大概翁烈祥當天衝線時,也是歡喜得像招牌上的那個跑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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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願能一生永遠陪伴你

言談間,得知翁烈祥極為欣賞日本著名跑手川內優輝。「我常在賽前看他的比賽錄影。你看他在最後階段跑至面容扭曲,衝線後立即不支倒地,那種拼搏精神非常值得學習。」川內優輝全馬個人最佳時間是2小時08分15秒。最叫人訝異的,是他根本不是全職跑手。這位埼玉縣公務員,單憑工餘時間練出世界級的成績,故贏得「市民跑手」美譽。翁烈祥剛跑畢的黃金海岸機場馬拉松,掄元者正是川內優輝。

敢斷言,川內優輝肯定是安排時間的高手,否則不可能達成如此「不可能的任務」,也不可能使翁烈祥為之折服。不過,翁烈祥也明白世事總不可能面面俱圓,有些事情總得放棄。例如他曾由29小時的成績練至17小時48分,成為了「超級毅行者」,但因兒子出生,也因希望專注路跑,所以只能就此作罷。久沒參與的,還有意想不到的唱歌。

「我喜歡唱歌,曾在大學拿過歌唱比賽冠軍,當時唱的是《紅日》。」渾厚的聲線,淡然道出昔日韻事,才使我驚覺到面前的不只是馬拉松好手,也原來是歌王。「不久前和朋友到過卡拉OK,但在此之前已經幾年沒唱了。如今若能選擇,我寧可花時間練跑。」

不到兩小時的訪談,足以令我感到翁烈祥是個很清楚自己在追求甚麼的人。命運就算顛沛流離,命運就算曲折離奇,翁烈祥已認定「家庭」與「長跑」是值得他傾注畢生心力的項目。時間,大概是天下間最公平的事物,翁烈祥沒比別人多出一秒。今日得到的一切成就,全憑他面對困難之時,沒流淚,沒心酸,沒捨棄,把握時間,把生命活出紅日色彩。

(本文原載於必達體育會網頁)

從福山雅治談起

20130713

若非朋友傳來,我也幾乎忘了自己幾年前寫過這篇。《神探伽俐略》電影續集也上映了,尚幸,福山先生風采依然。欣逢其會,就把舊文重貼。

《神探伽俐略》電影、電視熱播,連帶男主角福山雅治也在香港重新受到注目。

《同一屋簷下》中的「柏木雅也」是我對福山雅治的唯一認識,當然,也知道他有唱歌、作曲,香港有些流行曲也是改編自他的歌。但隨著日劇熱潮退卻,也沒怎麼留意日本娛樂圈,自然不知道他在日本聲勢依然不減,連續十年榮膺「最喜愛男性」第二位,僅次於木村拓哉,可見此君厲害。

新近的電視劇,沒怎麼認真看,偶然用餘光看到片段,發現福山先生英氣確是不減當年,不,甚至應該說更為好看。印象中這個「二佬雅也」是很「張信哲」的文弱書生類型。事隔十多年後再看,近四十歲的年紀,眉宇間添了成熟,年月在臉孔上留下的不是無情的風霜,卻是惹人心動的睿智。架起眼鏡,那靈光凝聚的眼神,更是似有能耐透過鏡片去洞察女性的心房每個角落。舉手投足,盡是演繹男性的魅力。好了,請別拿起吉他彈唱了,福山君,身為二十多歲的港男,實在給你 KO得無地自容。

想,如果我是女人,遇上如此高質男性,就算談話內容盡是有味笑話,也頓時變得詩情畫意。

如同Sean Connery、George Clooney、Hugh Grant、Richard Gere、方中信、任達華、梁家輝……男人到了中年,才是第二、三泡的茶葉,是最具吸引力的時刻。年輕十來二十歲的那第一泡,有識淑女當會知道,只宜用來洗洗杯。

「男人四十一枝花,女人四十爛茶渣。」這句家喻戶曉的話,道盡了上天的不公平。中年男人,不怎麼刻意追求,日久的歷練自然會為人披上幾分味道。倘若著力保持青春,魅力更會像滿園的丁香一樣,花香鎖不住。女性嘛?再名貴的護膚品、化粧品,坦白說,只是延緩現實之殘酷。

當然,現實中也有不少男性,年紀輕輕就淪為「麻甩」,不顧身世,自暴自棄。那無疑是放棄人生的主菜,吃過沙拉就自動棄權,太可惜了。一眾型男身體力行告知世間同性:人生可以精彩如斯。好好keep fit、讀多點書、多遊歷世界、多爭取經驗,再不起眼的,也自然會charm起來。

所以,有人問我來生願為男或女?答案肯定是:男。因為男人就算活到三十,迎來的,尚有機會是美麗的金秋。

事隔廿載,重看衛斯理

心血來潮,重讀近二十年沒碰的衛斯理小說。

中一那年,受同學影響,試讀《後備》,一讀便不可收拾,發瘋似的沉淪在衛斯理世界。結果一年下來,讀了六十多本。

一年半載過後,已發現仍有印象的,只得三兩故事,這是典型的囫圇吞棗。

二十年後的今天,再度展卷,雖有故友重逢之感,但手拿著的已經不是舊版明窗,而是重印的「珍藏版」。若換了是智能電話或Kindle,相信感覺會更加不好。

今次看的,之前都看過,是這三本:鑽石花尋夢老貓

《鑽石花》是整個系列中的第一本,這本與後來的《地底奇人》、《衛斯理與白素》跟後來的故事有點不同,就是「沒有科幻元素」。不過,今天看來,我不認同。因為衛斯理初上舞台,已經太十項全能太「屈機」了,在我看來,這才是最科幻!有錢、不用工作、懂多國語言、一身好武功、化妝技巧高超、無數女性為之傾心……甚至連中國山區少數民族的暗語也懂。好吧,你贏。

《尋夢》是倪匡自稱最喜歡的衛斯理故事,因為「他認為結構十分完整,曲折離奇,把兩個不同時代的事件交雜在一起,不但有意料之外的結果,而且對因果作了十分大膽的設想,在衞斯理系列並不常見」。這故事科幻味不濃,今日看來我也不算十分喜歡,其實說穿了不過又是探討「緣與孽」的問題,相信這對於西方人來說反而可能會覺新鮮。

《老貓》以貓為主題,此刻對我來說自是別具意義。外星人靈魂寄寓在古人古貓身上,題材今日看來仍甚為新鮮。最動人的是張老頭與老貓那超越時間的愛情。《老貓》稱為愛情故事,也不為過。

多得白素,衛斯理的缺點,比如衝動吧,才得以突顯出來。如果沒有白素,衛斯理就會變成一個極為平面的超人,故事就不再好看。

以前看衛斯理,看的是故事。今天看,是看技巧,看倪匡把讀者吸住的本領。也看作者的知識,倪匡的知識未必很深,卻肯定非常廣博,每每在說故事時就露了兩手。

倪老的文字談不上雅緻,但勝在簡明清通,有話直說,正好符合了一般讀者的要求。能做到這一點,我相信也是功力所在。

鬥志,與我常在——梁樹明

跑壇狐狸02一切由斷腳開始(與吳輝揚)

古希臘詩人亞基羅古斯說過這麼一句話:「狐狸知道很多事,但是刺蝟只知道一件事。」後來,人們開始用「刺蝟」來比喻專才,「狐狸」則成了通才的代名詞。若按照這說法,梁樹明,可說是香港跑壇中的一隻狐狸。

短至千五,長至全馬,梁樹明都曾經鰲頭獨佔,成了香港八十年代長跑界中橫空而出的耀眼彗星。無論是數分鐘的迸發,還是兩三小時的堅忍,賽道長短通通無礙這隻通才型長跑狐狸領略衝破終點絲帶的快感。

總有人以為,賽跑距離長短,沒有甚麼分別。表面上,動作同是邁開雙腿,但不同的長度的賽程,會牽涉到不同的訓練方法,需要到不同的身體條件,這就形成了賽跑世界中的天塹鴻溝。情況一如足球,前鋒就是前鋒,後衛就是後衛。就算神乎其技如美斯,領隊也不會傻得以為他有能力一夫當關,鎮守後防。

八十年代是無數香港人心中的黃金歲月。於梁樹明眼中,那段馳騁的日子,在年月醞釀之下,已成一罎封不住的醇厚。哪怕巷子再深,香氣一旦觸及回憶的神經,嗅著依舊微醺。只是萬料不到,這位長跑名宿的運動回憶,竟自一個帶點靈異的故事開始。

一切由斷腳開始

說的,是梁樹明八歲那年車禍斷腳的舊事。「你可有時間?這故事真要慢慢道來……」平日絕不多言的梁教練,竟要跟我說故事,後輩如我自是洗耳恭聽。「不知道你信不信鬼神之說?那件事倒真令我信了。」眼前的梁教練,把眼鏡摘下,擱了在桌上。

話說小樹明八歲時有一同學曾於灣仔給電單車撞倒,傷了左腳,縫了兩針。事後,此同學堅拒將傷疤展露於人前。不過,後來某天,這位同學與小樹明在一塊,不知怎的竟抵不住央求,破戒了。「可能是那傷口有點恐怖,目睹的那天下午放學,我就在他出事那裡又給電單車撞倒,傷了左腳同一位置,同是縫了兩針外,還打了好幾個月的石膏!」

客觀一點看,這是極度的巧合。不過人生,往往就是由無數的巧合串連而成。一場車禍,沒有叫小樹明告別人世,就註定未來有無數更妙的巧合上演。例如在十年後,南華會舉辦的暑期田徑訓練班,巧合地成了必達「兩條煙」初逢的桃園。

04崢嶸歲月(1985年《香港體壇》)由訓練班到初馬

「十八歲那年,我跟吳輝揚都參加了那訓練班。訓練了個多月,最後有測試比賽,一場八百,一場千五,我和吳輝揚各拿了一個第一,一個第二。你想知道詳細成績,我可以回去翻查一下。」梁樹明對待他每一項比賽紀錄,就如滿架唱片之於愛樂之士,一室特產之於旅遊專家,都是那麼的珍而重之。如此態度,大概就是對「熱愛」一詞的詮釋。

「那時很喜歡參加『雞賽』(較小型的地區賽事),只因對手不會太強,較易勝出,有滿足感。後來多得潘尼亞(Andy Blunier)舉辦很多大型賽事,我的眼界才得以拓闊。」

從馬可孛羅到利瑪竇,溝通中西文化的持燈使者,總是為人銘記。數十年前,長跑運動於香港不如今天流行,中堅分子往往是洋人居多。潘尼亞當年寓興趣於工作,身體力行,創立馬拉松出版社,代理運動用品,更廣邀贊助,舉辦如「大路之王」等大型賽事,務使長跑「西風東漸」。潘尼亞昔日的努力,對本地長跑愛好者來說,實在不可多得。

「就是參加了大型賽事,才曉得長跑世界高手如林,別有洞天。1982香港國際馬拉松,是我的初馬,之前沒有太多系統的練習,所以跑到三十多公里時,實在撐不住要在路邊坐下休息,最後才總算完成賽事。」梁樹明邊說邊切著面前的油占多,那金黃色的回憶都給他一片片切開了。「成績?那次是2小時57分。」聽起來似是不堪回首的初馬,原來已是sub 3。「天才跑手」之名,就是這樣不脛而走。

崢嶸歲月04崢嶸歲月(85年中國沿岸馬拉松衝線一刻)

1982年,對梁樹明來說是別具意義的一年,除了完成初馬之外,也加入了必達體育會。與必達資深會員梁展拔先生的交流,是梁樹明日後騰飛的其中一股重要動力。「梁展拔會看我的跑姿,他說我的問題在於右腿提得高於左腿,他還告誡我必須保持上身挺直。」旁觀者清,那年頭科技未及今日發達,資訊匱乏,師友的意見是茫茫大海中的一葉扁舟。跑步從來是非常個人的運動,但若遇上同好聚首,相互砥礪,遙遙長街也不至於鋪滿寂寥。訓練後飯聚,零星笑語,足以織成梁樹明在必達的快樂記憶。

再兩年後的1984年,梁樹明再戰香港國際馬拉松,將成績推前至2小時35分3秒,攀上了當年香港的華人之巔。天才跑手,配合認真訓練,造就傲人成績,自是理所當然。

「後來1985年中國沿岸馬拉松是我印象比較深刻的一次比賽,因為我那次準備得十分充足。」說時,梁樹明搖著手中那包未開封的砂糖,躊躇滿志得似是回到了當年。賽前那星期,練習要減量,梁樹明唯有用這段時間練習衝線姿勢。沒錯,是衝線姿勢,因為電視台會派隊拍攝的。「那次還是香港首次有訓練經費的賽事,所謂『訓練經費』,就是獎金的代名詞,那屆有三千元的。」結果,在沒有封路的賽道,給頑劣外籍青年騎單車苦苦騷擾之下,梁樹明依然如願奪冠。

狐狸型的性格驅使梁樹明不甘於此。不同距離、形式的賽事,在他眼中成了一個個城池,這位猛將,要將之逐一攻下。

「當年水塘系列賽的次序大概都是這樣:城門、薄扶林、大欖涌、船灣、萬宜、香港仔、河背。七個成績,撇除時間最差的一個來計算得分,最高分者就是總冠軍。其中薄扶林、萬宜、船灣三個賽事比較特別,因為這三個賽事總計成績最佳者,會獲得『爬山王藍絲帶獎』。」梁樹明拿出一疊發黃的英文報章在為我細數當年,翻看期間我嗅到似淡還濃的殖民地氣息,那是八十年代的免費體育報紙《香港體壇》(Hong Kong Sports),上面印証了「Leung Shu Ming」在1986年贏得賽事總冠軍及藍絲帶獎的威水史。

急流勇退

值得一提的是,我在《香港體壇》還看到了梁樹明當年的雄姿英發,堂堂相貌加上彪炳戰績,肯定惹來粉絲無數。但如潘安、如沈約,歷史上的美男才子,雖然為人津津樂道,卻往往收場慘淡。梁樹明以二十六歲之齡急流勇退,難道是有先見之明?

「1988年在一英哩賽事破了香港紀錄之後,仿佛定下的目標都已達成。再加上當年結婚,不知怎的,就將長跑說放下就放下,連看也不再看。」正是如日方中之時,梁樹明當年的決定使無數朋友為之惋嘆。馬拉松不是即開即飲的可樂,而是講究火候的老火湯,沒有年深月久的熬煮,好滋味是不會剎那出現的。或許梁樹明知道,人在不同階段有不同的使命。那慢燉老火湯的時間,他未必花得起,於是決意婚後就毅然淡出跑壇。「不過如果時光倒流,我的決定也許不一樣。」可惜,人生又容得下幾多「如果」?只能說:可以當機立斷,放下曾經心愛,這種瀟灑也不是人人肩負得起。

或許梁樹明的肩負能力真的比較強,才能行有餘力的涉足其他運動領域,例如三項鐵人,不禁使人想起日本作家村上春樹。「我參與三項鐵人是由接力賽開始:游泳是張運志,單車是洪松蔭,最後一棒跑步是我。」自言不喜歡認輸的梁樹明,就連副業的三鐵也登上了如此銀河艦隊,即便是近年的港鐵競步賽,梁樹明也經已拿下了五屆冠軍。其好勝心切,可見一斑。LeungShuMing1

身處艱難氣若虹

「鬥志」是梁樹明在訪談中多番強調的字眼,這是他認為愈戰愈強的最重要元素。沒有鬥志,穿上再好的裝備也是徒然。美國著名跑手施拉薩(Alberto Salazar)曾於1982年波士頓馬拉松衝線後倒下,要送進急症室接受靜脈注射,原因是他整場馬拉松竟然沒有喝水!拼搏至如此程度的人,方有資格成為梁樹明的偶像。

說到對手,能入梁樹明法眼的,也是鬥志過人之輩。「例如中距離的對手郭漢桂,看他比賽,你就會發現他的鬥志是何等強橫。」正如費達拿與拿度,熊倪與盧根尼斯,識英雄重英雄,體壇上的瑜亮之爭,最是扣人心弦。

鬥志再強的人,總會遇上失意的時候。當年的跑壇王者,如何面對落敗?「我會到寶雲道慢跑,靜靜檢討落敗的原因。」悲憤,有時不用化為食量,寶雲道那四公里的濃蔭,原來已是梁樹明的一帖療傷靈藥。

跑步就是如此,跑步不會因為你的外表漂亮而變得容易。路在這裡,腿有一雙,倜儻如梁樹明,也是由汗水雨水甚至淚水打濕了無數件跑衣,方可練出成績。「這樣說似乎很玄,我的祕訣是:用心去跑。你不認真對待一件事,就不要妄想得到甚麼成就。」

(本文原載於必達體育會網頁)

大中華膠看六四

參加了幾年七一遊行,每次投票都選激進泛民,自以為很反共,原來自己只能歸類為所謂的「大中華膠」。

如練乙錚昨天文章所言,「愛國」近年已成污穢詞,只因「愛國」早已被中共騎劫,化成「愛黨」的同義詞。我這種人,至今仍然認為「愛國」沒問題,喜愛中國文化,常閱簡體字書報,渴望遊遍全中國,不認為所有中國人都是「蝗蟲」,肯定是「大中華膠」。

在我這「大中華膠」看來,問題其實出於定義——大家對「國」的定義根本不同,你認為「愛國」等於「愛黨」,我認為「愛國」是愛那有著幾千年文明的古國。在這種情況下,去討論支聯會是否應該以「愛國」為六四燭光晚會主題,根本毫無意義。

所以,以我的大中華膠立場,支聯會說「愛國愛民」,原則上我其實並不反對。就算真的如陶傑所說,「愛民」概念騎呢,喊「愛國」也是out了,也無阻我參加這每年一度的聚會。

像六四這樣的事,無論發生在哪個國家都不應忘記。從不認為自己「愛國」,但這事發生在我長年接觸的中國,子彈射向與自己同種族的人,很難不格外揪心。即使我變成甚麼膠也好,哀傷依舊是會存在的。

你說我一廂情願也好,我認為六四燭光晚會早已不是支聯會所「主辦」得了的,這是香港人歷年堅持的印記,意義超越一切口號。我去維園,並不代表我完全認同支聯會,就只是因為我忘不了這二十四年前的舊事,也想告訴中共我沒有忘記。哪怕,其實中共最擔心的反而是再沒有港人燃起燭光。

翠如BB乖啦

20130523b

黃翠如,別難過了,你該老早知道,這是遊戲規則。

成為「翠如BB」,不是沒有代價的。你要成名,你要入屋,那就請你準備好犧牲私隱,與記者周旋。年少多好,中六時說甚麼也可以,如今你只能懷念。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道理,其實大家都明白。不過,大家更愛看人家攀上高處後跌下來的壯觀場面。哪怕你只是企圖攀高,也足使大家對你生起興趣來。知道大家最痛恨的是甚麼?就是眼巴巴看著別人走過浮華大地啊。

在我看來,這件事根本沒甚稀奇——你的答案,記者的反應,通通都在意料之中。有人說「有線時代翠如已死」,有人以「搵食而已」替你護航。我甚麼感覺也沒有,因為在香港,要吃娛樂圈這口飯,就是如此——昨夜看新聞片,很多「演藝界」二十多年前也上街高聲吶喊,記者怎不今天去訪問他們?原因非常簡單,因為他們沒有你「翠如BB」那麼有新聞價值嘛,其實你該暗自慶幸呢!

真話,不是人人說得起的。正如9A狀元去「追夢」,不代表人人都有權如此。你做到,我們衷心拍掌;做不到,也只道是尋常。生命從來嚴苛,各有難處,沒甚麼好責難的。

同是藝人,馬龍白蘭度拒領奧斯卡,麥當娜公開批評中共處理西藏手段,很有型,很有勇氣。但請別忘記,人家已名成利就到何等地步?人家活在怎樣的國家?人家有沒有「阿爺」之類的陰影?說人家「沒guts」的那些鍵盤戰士,也要替人家設身處地想想這guts的代價有多大。

我很喜歡張學友和陳奕迅,聽到他們替政府合唱那首「滿載香港精神」的《同舟之情》,我也沒太失望。應該一早明白,世界永沒想像中的完美。

初讀高陽小說

20130523

三冊《胡雪巖》,斷斷續續看到第二冊的中段,罷了,就當是緣份未到,還是暫且放下。

記得當年陶傑在港台節目「講東講西」時提起過高陽。他說,到北京旅遊,最宜伴讀的是蕭一山《清史》或是高陽小說。才子不忘下了一句附註:「讀高陽小說會因過份仔細的內容而容易疲勞。」如今看過《胡雪巖》,信矣。

滿肚子學問的人,很難抵得住展示實力的誘惑。高陽寫小說,正是如此。表面上他是說故事,實際上則是借機炫耀自己的文史知識是何等豐富。以《胡雪巖》為例,上至朝廷典章,下至草根生活,可說是知無不言,言無不盡。這樣有好有不好:好的是小說非常精緻大氣,但壞的卻是嚴重犧牲了節奏。

讀了冊半《胡雪巖》,發現主角城府甚深,克己力強,世故善言,才得以成功。就如胡雪巖與阿珠,明明有情,卻礙於種種原因,即使獨對也無越軌,反覆拉鋸了大半冊的長度才決定讓愛與陳世龍,這在古代三妻四妾視作等閒的社會中,胡雪巖之克己當真不可思議。可惜,自己對古代商業興趣不大,再加上情節並不明快,就難以詳閱下去了。

話雖如此,我對高陽的敬業深感佩服,曾有指他寫小說是會認真得用尺量地圖,在草稿紙上演算書中人物的行程,以及事情發展所需的時間。天道酬勤,如此一絲不苟,難怪身後文名長久不衰。稍後或許會試讀高陽寫清朝宮廷的那些作品,如《慈禧全傳》。相比營商,我對清宮更有興趣,看看觀感會否全不一樣?

不管意頭,百無禁忌,別人抱怨新年悶,我沒有,因為我在新正頭才「洗邋遢」。

每次執屋,都充份體味到「有捨才有得」的道理。活到今時今日,最寶貴的人生智慧之一,肯定是「狠」——狠下心腸丟東西。

昔日就是不懂這道理,弄得滿屋雜物。浪費金錢之餘,更要命的是長年累月浪費家中寸土之地。物累深重,如今大悟,尚幸未為晚也。

事情一旦想通了,很多以往捨不得的東西竟然可以輕易說再見。或丟,或回收,或送人。

書、雜誌、影碟是我的大災區。

不經歷一番死去活來的慘痛執拾之後,你不會明白「累積」是多麼恐怖的力量。例如看似微不足道的CD或影碟,今個月買一張,下個月又買兩張,十年八年後你必定「知價錢」。

我知,聽CD甚至黑膠碟很有品味。但現實一點吧,就算你不介意付出購物價錢,但背後的「配套」是相對大的存物空間啊!以香港樓宇尺價來說,這才是最高的成本!這些「品味」累積下來,不是人人有條件消受!

所以,相片、書本、電影、音樂,一切數碼化,質素是丟了,也很「沒品味」,但若能賺回寶貴居住空間,只有妥協。

以書本而言,電子書若能成熟發展,省回存物空間的話,其實是足以說服我犧牲翻頁、聞書香等等「奢侈」樂趣的。心血來潮到amazon看最新版本的Kindle Paperwhite 3G,硬件很好,但軟件,尤其是對中文書的支援,目前仍是非常落後,無法說服自己入手。

買任何東西前,尤其是佔空間那些,多躊躇,多思考,你就不必花那麼多心思去研究所謂「收納術」。甚麼「迷你倉」,更只是自欺欺人的玩意。最整齊的秘訣,就只有一個字——「無」。

無,才是最大的有。我悔恨自己為何不早十年曉得這道理。

(原載於2013年2月15日本博面書專頁

咸爺

小時候,曾得到一件曼聯主場球衣。未幾,即歡天喜地的把球衣拿去旺角那家賣球衣賣得出名的店去燙上號碼,沒有片刻猶豫,我要燙的是24號——當年碧咸的球衣號碼。

說起來,已是差不多二十年前的舊事。當時初中,阮囊羞澀,燙「24」兩字號碼比只燙一個單字貴,但我還是執意不選7號的「大帝」簡東拿,偏要選當時沒太多人認識的24號碧咸。口裡說不想隨波逐流,心裡卻清楚自己不過是喜歡碧咸夠俊俏,幼稚地希望24號能使穿上球衣的自己得到加持。

後來,對溫布頓那記中場射入的經典,令碧咸暴得大名。那季他已24不再,改穿曉士留下來的傳奇曼聯10號。再過一季,就步入世人印象最深刻的7號年代。隨著碧咸迅速竄紅,我也年紀漸長,加上太多太多負面新聞出現,我開始不太敢公開承認自己喜歡碧咸。因為喜歡碧咸等於娘娘腔、沒品味、沒識見。98年世界盃,英格蘭敗於阿根廷,碧咸受盡千夫所指,我也把舊日的24號球衣收進衣櫥更深處。

後來的故事,印証了「是金子總會發光的」這句老話。99年,曼聯奪得三冠,碧咸已提醒大家他不會那麼容易就倒下。02年世盃,英格蘭在分組賽又遇上阿根廷。碧咸那記十二碼射得不怎麼樣,但無論如何,英格蘭就是憑碧咸這球擊敗了阿根廷。入球後的碧咸,激動得不能自已。在我心目中,碧咸的經典入球,不是中場笠死蘇利雲的那球,也不是對希臘時把英格蘭送進世盃決賽周的「圓月彎刀」,而是這球射得非常平庸的十二碼。因為這球,使我看到一個男人多年的沉著忍耐。

兒女成群的碧咸,髮型與球會換了又換,皺紋多了,鬍碴添了,卻反而是前所未有的優雅耐看。碧咸晉身「咸爺」,成了球壇中的威廉王子,多得他的紳士氣派,英格蘭足球的流氓味才褪去不少。原來歷練與風霜,只要熬得過,就會變成男人最佳的化妝品。

「咸爺」如今退下來,希望他像其前輩簡東拿,真的決不回頭,間中玩票式的拍拍戲,幹一幹甚麼宣傳大使就好了。這個願望,出於自私。因為咸爺廿年綠茵馳騁,就像那件24號球衣,早已成為我青春回憶的一部分。故事既已寫得這麼好,太多枝節蔓生下去就是破壞。正如讀《邊城》,我們掩卷時會慶幸那愛情故事未見盡頭。沒有結局,也許才是最好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