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謊言(5)

如果男的長得像周柏豪,女的長得像連詩雅,在現實世界中應可叱吒風雲,呼風喚雨吧。

偏偏,他倆的歌卻剛剛相反:男的不停慨嘆自己做兵,女的不停被飛。真夠搞笑。

Dear Jane早前翻唱了由連詩雅原唱,周柏豪作曲的《到此為止》。效果,一般吧。歌詞只易一字:由「今天再回頭看這一個男孩子」變成「今天你回頭看這一個男孩子」,我卻十分喜歡這改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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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時喜歡翻閱一些談「讀書樂」的書,大概是想聽聽同好的心聲吧,這兩天在書架翻找出這本

若問為甚麼看書,我的答案很功利:性價比高。

就算是很一般的書,作者耗費的時間也不會少,卻只向讀者索價數十元。如果書是借來的,更是「無本生利」!在不須付出多少金錢就可以領略人家可能是累積了一生的智慧,我想不到有甚麼性價比更高的活動。

有云:「與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我不反對,但問題是,遇見這種「君」的機會不會太高。不知是不是我特別不幸,平日常碰面的,泰半是言語乏味的悶蛋。「有幸」同席,發掘話題足以使你力竭筋疲。勉強談一兩句,味同嚼蠟。這時你會發現,就算拿起一本爛書,也遠勝與之東拉西扯。

真實謊言(4)

一年前,我在面書打了這個status:「看台慶,看一班人賣力地自我羞辱。人老了,笑不出來,我只看到一眾打工仔的悲涼。」

想不到這麼快就一年。今年TVB台慶,我連看也沒有看。昨夜,只是在樓下慢跑。如今免費電視牌照問題鬧得滿城風雨,回看朋友當時留言說:「引入良性競爭,可能會好一點…」感慨更加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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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內地中譯版《跑步聖經》(Running and Being),完全不是味兒。同意豆瓣書友評語「可能的好書,巨爛的翻譯」。這個「郭佳」的翻譯,真的使人「不忍卒讀」。譯筆如此竟敢出來獻世,請你別姓郭了,改姓「仆」吧,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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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虐貓疑兇落網,大快人心。

然而我還在想:是不是我們的教育出了甚麼問題,還是我們的生活太迫人,導致有人會將怒氣發洩在無辜的動物身上?

所以我常說:「為甚麼要怕鬼?人不是更恐怖?」如哲學家巴斯噶的名言:「認識的人愈多,我愈喜歡狗。」我則是愈來愈喜歡貓了。

只願所有人都能尊重生命,愛護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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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謝安琪獲選高登女神第一名之後,不時有女性友人據此相詢:「喂!點解會係謝安琪既?」

或許大家認為我高登味濃,是資深巴打,足以代表發言。別人怎想,我其實不知道。論臉蛋,謝小姐不算極漂亮;論身材,她就更加難入出眾之列。但,必須承認,她就是我喜歡的類型。

近來常聽她這首歌。主題是「遺憾」,每每使我動容的一個主題。

此刻相見 仿佛觸電 與你隔別後數年
於知己婚禮盛宴   湊巧碰到如韓劇上演
當天的臉今天出現 似熟稔但不安的友善 
猶掛念 閒聊後不知所措 兩雙手也在顫

大雨灑過後晴天 是老生空話旨在哄騙
從上次吵架後不瞅不睬不見
彼此關係急促擱淺
若那天故事重演 讓惱火意氣沉澱
共你也許有幸較早以前 已組織婚禮盛宴 

想開口卻諸多不便
怕尷尬又面對面 不捨得扯遠視線
仿佛借此同回味昨天
可惜經過光陰洗煉 各自有自己的新發現
兩心知 完場後終須分散
也許不再遇見

沒有等雨後晴天 未撲熄心火已話再見 
回望那天已埋下不可歸的線
交織今日這種靦腆
若那天故事重演 暫放低意氣顏面

共你也許有幸會於晚年
回憶分享這盛宴

真實謊言(3)

昨天Gigasports 10K的比賽,斜路比上周的美記10K多,但想不到自己仍可將個人最佳時間推前半分鐘。

總算好事,反正我是免費參賽的。不是我水準高得足以給大會邀請參賽,只是之前參加同一機構主辦的三項鐵人賽,事後投訴者眾,有關方面為「平息民憤」,遂開放免費參賽名額而已。

此賽事的宣傳海報相當有趣,是這樣的:

「26分44秒完成10公里,你敢唔敢挑戰?」/ 「肯尼亞選手雷昂納多‧科蒙於2010年以26分44秒成為世界紀錄保持者。世界各地的跑手,也朝著同一目標,不停向著終點奮鬥。」

看到這種宣傳,不禁失笑:在香港一個普通10K賽事問人「敢唔敢挑戰」世界紀錄,感覺就像大學徵文比賽問參賽者「敢唔敢挑戰」諾貝爾文學獎一樣,只能令人搖頭苦笑。大概構思這宣傳文案的人並非長跑愛好者,否則怎會不知道長跑者追求的是甚麼?

另外,一直以為海報上那肉緊男就是「肯尼亞選手雷昂納多‧科蒙」。但橫看豎看,此君實在太像香港人了。按捺不住上網一查,才知道:

1. 「肯尼亞選手雷昂納多‧科蒙」(Leonard Patrick Komon)原來是這個樣子的(也不明白為何Leonard可以譯出「雷昂納多」);

2. 海報上說他保持的世界紀錄,原來是十公里路跑的世界紀錄。十公里的田徑紀錄,時間為26分17秒,由埃塞俄比亞選手Kenenisa Bekele於2005年在布魯塞爾賽事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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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不停loop陳冠希的《尼古丁》,雖然他唱得不怎麼樣,但也不能否認他帶出了歌曲中的頹廢味。最喜歡的,還是黃偉文寫的歌詞:

誰人叫我出生入死 也來幽會 沿途寸寸慢慢成灰
心肺就只受你支配 一呼一吸既快樂又愚昧

無止境 從熱吻中火拼 沉迷你至知大局已定
原本應該一早戒了還是不捨得我的尼古丁
多麼致命 絕症

為何我會點起自己 有限生命 投懷送抱敗壞名聲
彷似為你慢性殉情 千夫所指我也默默承認

地獄的邀請竟比天國更加引誘 一束煙竟可綁著我手
很清楚清新的愛人街裡有 但我一口又再接一口

無止境 從熱吻中火拼 沉迷你至知大局已定
原本應該一早戒了還是不捨得我的尼古丁
多麼致命 還只好信命
輸給愛情 絕症

村上春樹《關於跑步,我說的其實是……》

全封面-out

《關於跑步,我說的其實是……》
作者:村上春樹
出版社:時報

幾年前看完這書,後來,斷續聽不少人提起過。這書,村上迷看,長跑迷看,兩者皆是的,更不會不看。

算不上村上迷也算不上長跑迷,但反正我就是看了。這是作者在2005年夏天到2006年秋天有關自己長跑、三項鐵人賽的隨筆,讀著,讀出了村上的真心告白,那長跑者的謙卑。

村上筆下,絲毫沒有掩飾自己的懦弱。反之,參加各項比賽時的肉體艱辛、心靈軟弱,都給相當細緻的紀錄下來。尤其是在北海道跑一百公里「超級馬拉松」的一章,更是讀得在睡床的我心驚膽顫——百公里!跑十一小時!思之已是怵然!

但著作最具價值的不在於此。最有味道的,乃在村上反思「長跑」與「成為小說家」兩者間的關聯與意義。由最初的為身體健康而跑,日久竟悟出了與職業之間相連的哲思。跑了,也寫了四分一世紀,兩件同樣是積頃步以至千里的事情,於作者生命中佔上了無以取代的地位,難怪作者坦言希望墓誌銘刻上「作家(也是跑者)」這樣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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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讀了村上春樹《關於跑步,我說的其實是……》。

近來練跑相對地多,也結識了一班相當認真的跑友,所以看書也有意無意的向跑步方面傾斜。忽爾想起,村上春樹談跑步的書,多年前讀完後如今已忘記了絕大部分,於是又把它讀一遍。

人家說,不同年紀看同一本書,自會有不一樣的感受。不過事隔幾年,重讀這本書,也因為自己運動經驗多了而另有一番體會。

例如:我真的完全忘記作者提及過自己曾參加過三項鐵人賽。碰巧,我不久前也膽粗粗的試了一回:游泳一公里、騎車三十公里、跑步八公里,雖然未及奧運標準距離,但據此經驗,再看村上對三項鐵人的描寫,已經深有同感。

至於馬拉松,以前匆匆看過的文字,如今看得會心微笑,例如這段:

在37公里一帶,一切的一切都漸漸感到厭煩起來。啊,真討厭,不想再跑下去了。體內的能量完全到底了,好像油箱已經空了還繼續往前開的汽車一樣。…..對徜徉在道路旁邊的空地上幸福地吃著草的羊群,對在車上繼續按著相機快門的攝影師都生起氣來。快門的聲音太大了。羊的數目太多了。按快門是攝影師的工作,吃草是羊的工作。沒道理埋怨的。雖然如此還是不由得生起氣來。

到目前為止,我尚未試過跑37公里的滋味,但在比賽中開始乏力時,確是聽到甚麼也覺得討厭:平日覺得悅耳的曲子變得吵耳,路旁工作人員善意的喊「加油」,那時真想叫他們閉嘴!

跑畢初馬後再看此書,又會怎樣呢?

真實謊言(2)

上天待我不算差,至少,給我迷上了一堆嗜好。

閱讀、寫作、看電影、聽音樂、書法、旅行、長跑、游泳……性格決定嗜好,活了半生,能持之以恆的,最終還是這些一個人都可以做的事。

害怕失望,又怕遷就別人會弄得「沒趣一齊來」,所以絕少主動邀約人家去做些甚麼。一個人,最是乾手淨腳。

當然,不可能每一刻都這麼瀟灑。有些人,其實你很想很想每天都見,但事實卻不可以,你又能怎樣?這一刻,你就會感激你至少還有一大堆嗜好。

每捧著一本書在展讀之時,我就暗自慶幸人會跑掉,書卻不會。這樣說,也許很灰,卻也是事實。

沉迷甚麼也好,別要沉迷於某人身上。生命中,必須一個人的時候實在太多,學會接受甚至享受獨處,許多苦惱自能減少。

放下奢望,謹記:唯有死物,方能與你一起,直至地老天荒。

2:24傳說

2小時24分52秒——這是香港華人男子全程馬拉松的紀錄。

和世界紀錄2:03:59相比,可能你會覺得這個成績不算甚麼。是的,它比女子全馬世界紀錄2:15:25也慢了一截。

但要知道,這個紀錄於由吳輝揚在1992年港深馬拉松寫下之後,至今二十年了,香港尚未有人能破。近十數年,別說破紀錄,連接近一些的也沒有。其實,歷來香港華人能跑進2小時30分內的,基本上都已是上一代的跑手,如植浩星、李嘉綸等。

渣打馬拉松參加人數年年破紀錄,但全馬紀錄卻停滯不前,這個現象值得思考。

《Sportsoho運動版圖》雜誌2012年2月號就以此為題,探討香港長跑界。不讀不知,吳輝揚當年練習量是每周超逾三百公里,等於每天跑一趟全馬!看過他的訓練日誌,你就會明白那種艱辛日子不是人過的。別忘記,他可不是全職運動員啊!

真心佩服上一代香港長跑名宿,當時無論資訊或資源皆不及今天,卻能自行摸索,以工餘時間死拼苦練創出輝煌成績。紀錄冰封了這麼多年,會不會是因為今天我們的生活太過「多姿多采」,根本無法有上一代的狠勁?

真實謊言(1)

近兩個月參加了馬拉松訓練班,不少心思都放在跑步上。

操練,沒有白費。只兩個月,就將我的十公里個人最佳時間,推前了超過五分鐘。

回想起第一次參加十公里賽,時間是70分鐘左右。後來自己胡亂地跑了兩年,更習慣了跑步,時間變成66分鐘。再事隔兩年,不安於位的「升呢」跑半馬,那時跑十公里應該需要60分鐘,直至參加訓練班時,個人最佳時間應為57:xx。

但想不到,兩個月有系統的訓練,竟使我在最近一次比賽跑出51:55的成績。雖然這個成績仍然不值一晒,但至少對我來說是可喜的進步。

每個星期在運動場死去活來,氣喘得幾乎把心臟也吐出來的interval訓練,原來真的有效。

長跑,從來沒有僥倖。

邂逅之森

 

一個以獵熊維生的男人,先後遇上一夜情、亂倫、男同性戀,最後更娶了個極度淫賤的妓女做妻子……無論怎樣看,如此故事很難不是重口味。

熊谷達也的《邂逅之森》,口味重得其所,使作者成為史上首位同時獲得直木賞和山本周五郎賞的作家。出版社、網上書店的宣傳文案,愛將此書包裝成「情欲巨著」。這種做法,無可厚非。不怕坦白:我也是受這些宣傳影響而把書買下。讀畢故事,發覺情欲描寫固然是重要一環,但故事更可貴的,是道出了人的卑微與偉大。

背景設定於日本東北的窮鄉,主角松橋富治是有「叉鬼」之稱的冬季獵熊者。置身風雪連天的環境,一班男人為了糊口,辦法就是要鬥智鬥力,捕獵巨熊拿下珍貴熊膽以賣錢。叉鬼們靠天吃飯,所以極為敬天尚鬼,自甘囿於一大堆禁忌與法則,目的就只是自求多福,能平安度日。然而,身體也很誠實,生活愈是受約束,情欲愈是脫韁奔馳。富治就是因為約束不了情欲,連叉鬼也當不成,揭開了人生一頁又一頁的無奈。面對自然力量,人不過是螻蟻,同樣卑微不堪。

富治最後遇上了妓女阿郁,沒人不覺得這女人不是人盡可夫。娶了這種女人,滿街都是你的「老襟」,誰會願意?但最後富治確是娶了阿郁,並且深愛著她。愛情的力量,甚至足以釋放勇氣,使天性帶點怯懦的富治敢於單挑傳說中的熊王。在最黑暗的地方,一旦有光綫,總是顯得格外明亮,這是故事最值得深思之處。表面日子過得最不堪的妓女阿郁,畢生甘願為人犧牲,其實是整個故事最光明最深刻的角色。

《邂逅之森》是個陽剛味極濃的故事,蓋因作者花了不少筆墨詳述極端環境下的獵熊經過。獵熊知識,讀者無疑是得到了不少,然而就故事角度來看,初段不算吸引,後來才「漸入佳境」。不過,有人說看電影是「安全的冒險」,閱讀題材特別的小說,也是完全一樣吧。這個重口味故事,是我們想像不到的世界,裡面不乏動魄驚心與感人力量,值得大家一讀。

侯海洋基層風雲

小橋老樹的文字太對胃口,他寫的小說,我揭開了第一頁就是沒法子停下來。所以,於網上書店看見其新作《侯海洋基層風雲》(《基層風雲》)面世,按捺不住要即時捧場訂購。

看罷,就情節而言,我是相當失望的,因為《基層風雲》簡直就與前作《侯衛東官場筆記》(《官場筆記》)如出一轍:故事主角同樣是剛畢業的年輕人,同樣是被分配到窮鄉僻壤去做事而受盡苦頭,初戀女友同樣是分隔異地。兩個主角,都是外表出眾,能力過人,不乏美女青睞。有味情節,於兩個故事當中同樣不時出現。最後,二人都是經過一輪掙扎後終於當起大官。當中分別,只在於侯海洋的命運比侯衛東更為不堪,就連初戀女友也挺不過首部,就跟人跑了。

雖然情節有如複製,不過幾可肯定,《基層風雲》我還是會看下去的。

原因,不在情節,而在於看小橋老樹寫人。讀《官場筆記》的最大享受和收穫,就是看書中人物面對問題時的抉擇與考慮。尚幸,這優點亦延續於《基層風雲》,單是看作者對人物心理描寫之深刻透徹,已經值回票價。

此外,《基層風雲》中的中國農村面貌,實非我等城市人所能想像。城鄉差距為書中人物帶來的衝擊,見微知著使讀者窺見中國實況,也是本書亮點之一。例如慣住農村的侯海洋,偶然代表縣隊出外比賽籃球,住進酒店面對抽水馬桶,就曾經不知所措了好一陣子。

小橋老樹甚具野心的定下「巴國侯氏」寫作計劃,決意要以侯衛東作起點,把其堂弟侯海洋、叔公侯振華的故事陸續寫出,我依然十分期待。不過,希望作者別要把累積回來的成功一下子搞砸,若三個故事以同樣套路寫出,面目模糊,那倒不如就此罷手。

小橋老樹自言,《官場筆記》第九部與《基層風雲》第二部的稿,他早已交了。遲遲未出版,原因他沒有明言。後來偶讀雜誌,我才驚覺自己對「國情」實在無知:因為十八大在即,所以官場小說「不便」在這敏感時刻出現。掩卷,我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冷笑。這樣的國家,真的有趣得很。

老麥

老麥來了十天。

這十天,我看似如常,實情是倦得想吐。歐國盃加上老麥這個組合,簡直是謀殺了我的深夜,我的睡眠。人家新婚燕爾的晚上,相信也沒我這麼疲累。

老麥的竄擾力,不下於法比加斯。成功把我弄醒後,卻如巴神入球後的一臉冷酷。這兩歲英國短毛貓,精力過人,實在拿牠沒法。唯有嘆句:若英格蘭有像牠這樣特質的球員在陣,說不定可以挺到四強。

香港人愛稱養貓者為「貓奴」。這個自嘲味濃的稱呼,背後藏著的是一份溺愛。是的,溺愛,不可能不承認,否則我想不到甚麼力量能使我一晚給弄醒幾次,依然怒氣全無。

貓猶如此,人何以堪。帶孩子,艱難十倍吧?

除了睡眠,我看的網站、書籍,逛的店舖,花的金錢,近來都因老麥而起了變化,相信這是每個貓奴的必經階段。提著沉甸甸的貓糧貓砂回家時,其實想不到我有這麼一天。向來感情泛濫,愛貓也愛得瘋,但怕接受不了牠離開,所以乾脆不養。但這一兩年,很多想法都改變了,難怪人家說男人三十是個分水嶺。

把老麥接回來,是緣份。因為嘴上有兩點,原主人叫牠作「祥嫂」,但我接受不了這名稱,更不想每次喚牠就想起爭產,所以決定為牠改個新名字。翻來覆去,想了千百遍,終於定下了一個充滿港味的稱呼——老麥。廣東話稱臉上的痣為「嚜」,「嚜」與「麥」諧音,同時香港人也愛稱麥當勞為老麥。所謂溺愛,相信就是從決定這個名字那刻經已悄然滋生。

在對待動物方面,中國人是個極度作孽的民族。如果能在我的生命中,能善待一隻小動物,好好的把牠照料直至終老,相信怎也不會是一件壞事。

老麥,請別介意斗室狹小,讓你無處可躲,也請你原諒我不是每夜也能及早回來陪你玩。只希望我可以在能力範圍內給你最好的。不知道我們能共處多少時日,但每一天,我都會珍惜。你也許不是活得最優悠的貓咪,但有你,我肯定是最幸福的主人。老麥,謝謝你在這刻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