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峰的情

讀完《天龍八部》其實已有數星期了,讀後,還找來幾本相關的評論書來看。本來想即時寫下幾筆感想,但,這部金庸小說中篇幅最長的巨構,若真要說,真的不知如何說起。所以,姑且將事情擱下來,待到如今沉澱了好一會才寫。

寫甚麼才好呢?此刻即時想到的,是故事中的愛情。正如有論者說過,金庸的小說,其實都可視為愛情小說。沒有了情,金庸小說再也不是金庸小說。

陳世驤先生曾以八字點出全書精要:「無人不寃,有情皆孽。」還記得看完五大冊後,情節尚在蕩氣迴腸之際,旋即看到這八字真言,怎能叫人不為之扼腕嘆息?好一句「有情皆孽」,段段孽情中,最叫我感動的,就是蕭峰與阿朱的一段情。

蕭峰這人,畢生志向,就只有報仇二字,其可憫程度與整天價日想著復國的慕容復其實相當。南慕容,北喬峰,都不會將兒女私情放在心上。身邊女子,就是芳心暗許,英雄往往不為所動。不過,阿朱始終比王語嫣幸運,阿朱終究是得到了蕭峰一往情深的愛,而王語嫣只能將慕容復留作心中的斷背山。

與其他角色不同,「蕭朱戀」是年深月久醞釀出來的。不大相信甚麼一見鍾情,所以我認為段譽對神仙姊姊的傾慕不過是重色。從沒嗅過女人香的虛竹,戀上一個容貌也不知道的女子,只屬一廂情願的痴狂。至於游坦之對阿紫的義無反顧,則更是一段過份執著的愚戀。只有蕭峰與阿朱,最接近我們,沒有「照面共驚三世改」的震撼,卻是在日積月累後發現「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的感動。

阿朱為父犧牲,對蕭峰以死相諫,很傻,傻得足以使這段情加上一個孽字。這個易容技巧舉世無雙的女子,卻易不了自己的可悲命運。最令我感動的,更是蕭峰在阿朱死後的一往情深。不思量,自難忘,千里孤墳無處話淒涼。其後阿紫如何透露情思,也是不為所動,蕭大俠還總是念著那縱使相逢應不識的故人。塞外牛羊空許約,抱歉,我們的盟誓,惟望來生有緣再續。

塞外約,枕畔詩,吐盡恩義,情深幾許。蕭峰對阿朱的感情在《天龍八部》中顯得波瀾不驚,但卻是真實得使人淚垂。我們不可能學得降龍十八掌,但蕭大俠對愛情的一片耿耿忠心,在別離沒有對錯的今天,又豈無啟示?

廣告

談兩本風馬牛不相及的書

最近遇到了兩本書,表面看來毫不相關,但我卻得值得「混為一談」。

兩書是:《JFK 50 Days》和《作品第一號》。

一本是英文,一本是中文(譯至法文)。一本是non-fiction,一本是fiction。

都不相干,重要的是:一本是破格的電子書,一本是破格的實體書。

先談《JFK 50 Days》。我是偶然在蘋果app store看到的,簡介稱這是為紀念甘迺迪就任總統五十週年而製的一本電子書。內容我不在此多談,今次我想討論的是其電子書概念。下載了,看到的是經過專門設計的版面,圖固然不缺,更有不少珍貴的相關影像。

不會說這書很完美,但這書,相比起現在iBooks、Stanza等,距離我心目中理想的電子書,確是接近了很多。

亦因這書,我才後知後覺知道有Vook這電子書公司。粗略看過,發現此公司製作電子書的方向正好與我心目中的不謀而合。不妨看看其官方介紹影片

再談《作品第一號》。是偶然在上樓書店看到的,初看沒買,後來專程再度走訪欲購,卻是向隅,實遺憾不已!

何以如此叫我忘不了?大家不妨先看看書籍簡介:

這是當今世界上唯一的一本撲克牌式小說,全書一百五十一頁,沒有頁碼,背面空白,像撲克牌一樣無需裝訂,裝在一個封套裡。每頁五百至七百字左右,每頁的故事可獨立成篇,恰似“微型小說”,全書合起來成為一部書,有如“長篇連載”。讀者在閱讀之前,可以像洗撲克牌那樣將書頁次序重洗,每洗一次,便可以得到一個新的故事,於是 “一本書一輩子也讀不完”。這種形式的小說,在世界上可以說是獨一無二的。《作品第一號》1962年出版後,旋即引起法國文壇的轟動。後被翻譯成英文、德文、義大利文、西班牙文等多種語言,在西方廣為流傳。其新穎的形式深深吸引了讀者,那永不完結的故事自成一體,被譽為“世界上獨一無二的撲克牌式小說”。

不管內容如何,形式如斯破格足以叫人萬分期待了吧?把小說次序任意掉亂的「洗牌感」,也是電子書不可能帶來的。(當然,你也可以說,為此弄一個專門的app,「洗牌」也實在不難。我不反對,但我強調的更是質感。)

把兩書扯在一塊講,原因就在這裡:我認為兩書分別代表著電子書與實體書,正朝著一個正確的方向走。

還是那句,我始終認為電子書與實體書根本應處於兩條戰線。走著瞧!

翻譯文學的價值

相信試過翻譯的人,定會深明譯事之難。

尤其是文學作品,要百分百將原文神髓完全保留,可說是mission impossible。高明的譯者,也不過是盡其人事,使橘越淮後不那麼枳而已。愈是凝煉的作品,愈是不能翻譯。譯詩的人,大多抱著知其不可為而為之的心態罷?

所以,我一直不喜歡讀翻譯文學作品。非英語的外文翻譯,沒法子,不得不接受。但如果是英文翻過來的,總覺得自己其實可以讀原文,何以要看「二等口水貨」?如果譯者是余光中,是董橋,是古德明,那還好。但隔了一層始終就是隔了一層,再纖再薄,也是失卻了很多溫度與激情。因此,這幾年,我總是對這類作品敬而遠之。

但最近,我低頭了,我竟在看David Copperfield的中譯本。

而立之年將至,驀地發現自己「時日無多」,該是把讀書時間多花在經典上的時候了。那些油墨新乾之作,就如零食,偶而一吃無妨,多吃則不智。然而,問題是,如果我還抱著一直以來對翻譯文學的態度,那麼很多英美經典文學作品一定與我無緣了——不得不坦白承認,要讀那些維多利亞時期的英國文學,以我的英文修養來說肯定會困難重重,讀不了多久可能會放棄。若真如此,豈非可惜?

所以,面對現實,我拿起了遠景出版的《塊肉餘生錄》,譯者為「鍾文」。老實說,其譯筆充份讓我體會到以前唸翻譯學到的所謂foreignization,非常彆扭,非常不像中文。不過,我也明白這位譯者其實已花了不少心機,單是譯注已下了不少。可惜,Charles Dickens不時玩諧音玩典故,簡直是譯者之敵。

初讀,如此充滿「疏離感」的中文真的使我甚為難受。但後來,發現這類翻譯文學其實不無價值。首先,再劣的翻譯,也至少可以讓讀者帶著「同情的理解」,用母語去明白原著內容。忍受了這一次之後,回頭再讀原文,頓時豁然開朗。

再者,譯本中的注釋其實是個寶。文學作品中的譯注,如此妨礙讀者閱讀興致的東西,如非必要,相信譯者不會多下。但被迫下了,即等於告訴你:這處地方很難譯,譯得不好,有怪莫怪。這些難譯之處,通常標誌著中西文化差異,也就是原文作者大耍文字功夫的地方。讀了譯注,等如在看原文之前讀了一份預習筆記,實在不無助益。

又或者,讀一章譯本,再讀一章原文,左右開弓,中英對照,也是可取。好的譯本,在認真的讀者手上,原來不是隔膜,反而是一道助你通往天國的階梯。

所以,我現在對翻譯文學,不再敬而遠之,反而留意哪個譯本會較好。決定讀一部經典作品之前,我通常會在網上搜尋一下各路英雄的意見,看看哪個譯本較佳。如無所得,則迷信名牌——我對台灣志文、遠景出版的,較有信心。內地那些,總覺比較粗製濫造。

翻譯之苦,難為外人道。謹向這群甘於吃力不討好的人致敬!

古德明 VS 姚普光

十年八載前,常看明報。記得語文版有兩個教英文的專欄長駐,分別為古德明「英語聞問切」與姚普光「銀幕英語縱橫談」。

不瞞大家,起初看到這兩個專欄我都略過不讀。無他,那時對學英語根本是毫無興趣。現在想起來,認真後悔。後來,古德明那欄我會間中看,因為他偶爾談的是中文,這正合我的脾胃。

近年多遊公共圖書館,在英語學習書的架上,兩位先生那些明報出版,標準紅黃白色書脊的著作合起來至少霸佔了兩格。翻閱之下,發現往昔實在錯過了好東西,記起書展曾將二人之書超平價散貨,那時也沒想過要買,又再一次失諸交臂,可惜。搜一搜家中存書,古先生那專欄的結集,我只得四本。

不過,坦白說,如果未來有機會再買,我想我也只會買古先生的。

原因很簡單,古先生二十多冊結集,闡述各類英語問題皆信而有徵,極為明晰,讀後實在得益良多。如果有人可以將之分門別類,好好編輯,簡直可以成為一本英語用法指南!

而且,古先生偶爾也會技癢談談中文,這類文章其實又可結成另一集子。更有看頭的是,古先生樹大招風,不時與人筆戰,戰況實在相當精彩。比較著名的應有「陳永明」與「瑪利亞書院」兩事了。至於鄧永鏘那次,反而算是比較近期的事了。

又,古先生自撰例子時,常「陰D陰D」的暗串政府,這又添了文章的光彩(或某些人眼中的厭惡)。這種優良風格,仍存於今天蘋果日報「征服英語」專欄中。

總之,古先生很有火。看有火作者的文章,最是快意稱心。

相對而言,姚先生則顯得是一名謙謙君子。看他的文章,像看到一個慈祥的前輩。而他也真的自稱「姚叔叔」,溫情主義的人應很喜歡他這風格吧?(突然想到,如果古德明突然自稱「古叔叔」,實在搞笑到喊!)

還是說回英文。我不懷疑姚先生英文造詣甚高,他推崇看電影、新聞等學英語的方式,我也深表認同。然而,他專欄顯然不夠古先生的扎實。得罪說句,「水份」也實在甚高。

翻閱了他頭幾冊的明報結集,發現姚先生經常做的,就是把電影或時事新聞中的某些片段默錄下來,就成了一天,甚至是幾天的專欄。錄下來的,間中會有中文翻譯,但該段英文精采在哪裡,讀者如何活用,則泰半付之闕如,只道叫讀者「迴環熟誦」(這四字在頭幾冊真的不停出現,看得有眼生繭之感!)。如果我是那時的讀者,我實在不知道該如何實際操作:要每天把報紙文章剪下來嗎保存嗎?好了,真的不厭其煩每天剪下來了,然後呢?他的專欄有時真的是英文一大段,要每天把它背下來?姚先生有否想過莘莘學子是否消化得了?另外,馬後炮的說句,在互聯網發達無比的今天,甚麼電影劇本、人物演辭,說找就找,姚先生常「恭錄」別人東西的做法,更是已然過時了。

說到「恭錄」,也見過姚先生一連幾天「恭錄」了林語堂談學英語的方法,當中只加自己一兩句的評點就算,很不想說這是文抄公「呃稿費」的做法,但我實在想不到任何藉口為他開脫。

撇開英文,姚先生也似乎太眷戀自己往日的成功。他的專欄,就不時提醒讀者他曾在二十多歲的時候擊敗二千多人,奪得某英文短篇小說比賽冠軍。明報書籍編輯又真的「陪佢癲」,在結集附錄了他那篇得獎作還說得過去,那些得獎報道、各方俾面讚譽也不厭其煩的附錄了一次又一次。

就當那次真的是很石破天驚的成就,但我認為真正滿懷自信的大人物不會時常拿自己的往績來炫耀。古先生的結集,從來沒找名人往自己臉上貼金(我相信他要找的肯定不會沒有)。就如他之前與鄧永鏘筆戰,就曾經寫下了有型得叫我幾乎想哭的一句:「我的資格只有三個字:古德明。」

其實姚先生專欄的方向很好,如能少些「恭錄」,多些解釋,那必會是一個很有水準,經得起時間考驗的經典專欄。至於風格,則是一己愛好,其實沒甚麼大問題。

突然記起陶傑曾在港台主持一個網上英語學習環節,有聽眾問到他怎麼看姚氏專欄?他錄音留言作答,答得相當忸怩,只含糊地說甚麼「總之開卷有益,咩都係好既……」之類答了等於沒答的東西。原因何在?值得各位想想。錄音至今應猶在,連結在此,錄音末段就是了。

搜尋過,「英語聞問切」結集在各大網上書店均缺貨,哪裡還可買到?如有人知曉,敬請不吝留言相告,有勞了!

做功課

電子動態版《清明上河圖》展出前夕,設計師提醒參觀者,觀賞前宜先「做功課」,好好了解一下《清明上河圖》的背景資料。

不難聽出設計師背後的苦口婆心,然而我卻認為他的勸告應會給大多數人視作「耳邊風」。票,千辛萬苦的買到手,最好展覽現場載歌載舞,贈飲贈食,清明上河圖的動態要堪比《阿凡達》,否則恐會聽到喊「回水」之聲此起彼落。做功課?別說笑了好吧?現在誰是客人?

其實,要當個稍為稱職的觀/聽眾,「做功課」其實是一種禮貌,也會令買票的錢花得更值,帶來一次更好的觀賞體驗。比如古典音樂演奏會,觀眾理應事先知道演奏曲目。如果能事先把相關曲目聽一聽,甚或了解一下樂曲背景,你將會對現場演奏更為投入。眼見不少人在古典音樂會上,一部交響曲捱不到第二樂章就大打呼嚕,顯然是對樂曲不夠熟悉所致。下班疲累,我也深有體會,所以更應抽空「做功課」。一張票,最便宜的也索價一百幾十吧,進場去竟是尋周公,浪費金錢之餘又出醜,何必?

多年前,在歐洲參觀了不少博物館,就是不懂「做功課」的道理,加上看解說時外文程度有限,故大有如入寶山空手回之恨。自此以後,每次看畫展或聽音樂會,總抽空參閱一下相關資料,實有「提神醒腦」之效。

不過,這對於只求「趁墟」的人來說,未免是苛求了,對吧?

讀者文摘

早前訂了一年的英文版《讀者文摘》,打算用來作英文泛讀之用。讀者文摘,早前傳出破產消息,還好未至於倒閉。不少人,包括我,都覺得雜誌內容追不上時代步伐,實難容於網絡新世紀。不過,它的文字卻是質素保証,中英如斯,用來學習語文,該是理想讀物。

讀者文摘,一如世事,總有榮枯之時。眼看他起高樓,眼看他宴賓客,眼看他樓塌了,實在不勝感慨。畢竟這部袋裝雜誌,陪伴過不少如我的八十後渡過童年時光。我們是最後一代了吧?試問現在的九十後,別說讀了,聽過這本雜誌的相信也不是易尋。陶傑在一個訪問中就這樣提及過:

「小時候很愛看《讀者文摘》中文版,它的英漢繙譯水平是最好的,中文譯得很有氣派,文法正確,用字精準。內容上,《讀者文摘》給人展示各方面的文化,知識豐富,我最喜愛的是書札、人物和笑話。到了現在,社會中文水平下降,退步的中文才是潮流,沒有需要《讀者文摘》這樣好的中文。」

「沒有需要這樣好的中文」,看到這句我也不知有甚麼話好說了。

讀英文版之時,忽爾「抽起條筋」想看看陳年中文版。以前在家有不少的,早就丟了。於是上網碰碰運氣,求助於公共圖書館。實在喜出望外,中央圖書館單是逾期雜誌架上,已經儲了由八二年至零四年的絕大部分舊雜誌。想也沒多想,有空就起程。

翻著總編尚是林太乙年代的讀者文摘,那老舊的封面,書中那曾幾何時十分熟悉的文摘自家廣告(當年,那些廣告實在叫我討厭,因為廣告總是在書中以硬紙形式出現,翻閱時頗為不便,如今竟成「美好回憶」之一,都說世事難料!),開懷篇、浮世繪、意林……翻開的原來不只是童年回憶,還有那年代似乎一去不回的精緻文化。曾幾何時,這是診所必備讀物,哪裡是今天的乜周物周?

記得小時候,看讀者文摘基本上只看笑話一類的短小專欄。那時不明白這些沒色情暴力成份的笑話有何好笑?何以值得付上那麼高的稿酬?如今讀來,同樣不會使我拍晒大髀,然而會心而莞爾,才是更為雋永。除了笑話,其他內容很多是可飛則飛。事隔二十年再看,方發現自己錯過了最精彩的東西。陶傑說的對,「英漢對照」欄目中的中文,確是譯得嚴謹有水準(還好,今天把關的是古德明,不會今不如昔)。還有我以前嫌太長沒耐性看的「書摘」,摘譯恰如其份,今天讀來,這樣的中文水準,實在陌生之極。

為彌補遺珠之憾,便去借那早已藏身於荃灣圖書館書庫的《書摘精華二十篇》。這本七十年代出版的書,竟如油墨新乾之作,簇新不已!書上印有「區域市政局公共圖書館」的印章,在還書日期登記紙後,竟然可見一個棕色小卡套!這些舊物,八十年代在圖書館借過書的定會知道我說的是甚麼,這些歷史在此不多談好了。

借到這書,又教我想起躺在家中二十多年的讀者文摘叢書,包括相當著名的《瀛寰搜奇》,還有《寰宇珍聞錄》、《中國古代神話與民間傳說》。這幾本書,小時候不知俯在地板上翻了幾多次,那段無憂歲月實在可堪懷念。

閒讀雜誌竟然惹起回憶連篇,都是記憶犯的錯,太念舊也許和讀者文摘一樣,是不合時宜了吧。

看金庸小說像用iPhone

看到標題,相信大家一定大感好奇,說不定心裡還會覺得我黐線,何以打出如此不倫不類的比喻。

確是有感而發,確是覺得兩者有共通點。

說來慚愧,今天才剛看完我的第四部金庸小說《天龍八部》,順便在圖書館找找金學書籍,看看人家怎麼一個看法,免得讀完五大冊後水過鴨背。一找,單是論《天龍八部》獨立成書的,已給我找到兩本:一本是溫瑞安《天龍八部欣賞舉隅》,另一本是陳佐才《天龍八部閃閃靈光》。其他雜論,如倪匡、潘國森、舒國治、吳靄儀等名家所寫的,更是不計其數。

隨意瀏覽這批書之際,竟想起了iPhone。

有些人說,買iPhone其中一大原因是其專用的周邊產品夠豐富:殼、套、保護貼、備用電池、耳機、底座揚聲器……足以讓買家發揮創意,將一部原是千人一面的產品打造成只此一家的潮物。iPhone本身已經好玩,其周邊產品,豐儉由人,一點也不遜色。

這就如看金庸小說了,單是看小說本身已是十分過癮,再看「周邊論著」與否就如用iPhone一樣,是否另購額外產品完全是悉隨尊便。以金庸小說之大名,論其作品之著作真可謂汗牛充棟,要充分披閱這批著作所耗時間相信不亞於讀完金庸小說全集。

有人認為,讀這些分析著作很無謂,最好還是讀回金庸小說。我卻沒這種看法。小說本身,固然首先要讀,但分析文章,我以為也很值得一看。因為看人家的分析,再比對一下自己的看法,感覺就像開讀書會,同意也好,反對也罷,他人意見絕對有助刺激思考,深化一己所得。

可能有人會說《紅樓夢》的「周邊論著」豈非更多?沒錯,但論於今日之普及,顯然金庸小說更像iPhone。紅樓倒像高級音響器材,門檻高,叫不少人望而生畏,有何周邊也沒興趣探問了。

林達

美國中期選舉剛結束,民主黨慘敗,奧巴馬兩年前風光一時,如今政府即將淪為跛腳鴨。河東河西,不需三十年,兩年就夠。

讀相關新聞之時,總不免在網上溫習一下美國選舉制度。讀著,卻想起一個常以美國歷史、政治為題材的作者——林達

說「一個」﹐其實不當,該是「兩個」,因為林達是兩夫婦共同使用的筆名。他們的書,在內地很受歡迎,有指是華文世界中寫美國寫得最好的作者。

我第一次聽聞林達的書,該是始於陶傑介紹。記得幾年前,林達的法國遊記《帶一本書去巴黎》於內地頗受歡迎,當時尚在明報寫專欄的才子,也特意推薦了這本書。當年讀到其介紹後,倒也沒去看,直至不久前翻了翻,確是不俗。

第一本正式看的林達,是《一路走來一路讀》。幾年前有段日子在南京,閒著無聊逛書店,機緣巧合下買了這書。斷斷續續的讀,看作者講美國歷史,以小見大,沒有今天常見那無謂的民族仇恨,不慍不火,筆下卻不無感情,完全是成熟知識分子的作風。讀這書的時光,現在想起來也覺得相當享受。

讀林達最使我稱心的,也許就在於其冷靜而不失熱情,這於內地作家(雖是美籍)中是不多見的。其法國、西班牙遊記也是非常精彩,難得不是從飲飲食食,而是從文化角度去看一個國家,更叫我心馳神往。

擱在書架上的「近距離看美國」系列四本,也是時候要拿來翻翻了。

由「最美書籍展覽」談起

中國記憶——五千年文明瑰寶中央圖書館現舉辦「最美書籍設計——德國、中國內地及香港獲獎書籍展覽」,設於地下展覽廳。逛了,不禁又想起電子書的問題。

此刻,實體書的未來,似乎要朝著「藝術品」的方向走了。強調書籍的印刷美感,一方面是重申實體書的獨一無二,但另一方面更似是要挽狂瀾於既倒。這個展覽,在我眼中,有如將書籍變成古物,仿佛昭告天下:電子書年代即將降臨,不過大家可別那麼快就忘了實體書。

其中一本得獎書,叫《中國記憶——五千年文明瑰寶》,曾獲2009年「世界最美的書」獎項。這本書部頭頗大,印刷精美,設計頗具心思。翻閱時,最使我欣賞的是連釘裝也用上摺頁的仿古形式(有如我們小時候用的習字簿,每一頁都是中空,可以夾進字帖)。如此做法,除了可以使某些大圖片不受釘裝影響完整展現,更可呼應主題,喚起讀者的「中國記憶」。

這種「度身訂造」的設計,非實體書莫辦,也正是電子書的弱點所在。任你電子書神功蓋世,也總難免有著這個罩門。

這個展覽讓人看到實體書其實尚有生存價值,也使我覺得實體書要生存,就必須在印刷、設計上更加用心,讓讀者忍不了手不買才行。就像最近《清明上河圖》的相關書籍,因畫的電子版快要展出而再度變得鬧哄哄。看這類書,我認為實體書與電子書可以各有千秋——實體書方便展示完整畫幅;電子書方便以多媒體解說。

所以,電子書與實體書,不應是非此即彼,反而應該是珠聯璧合,這是我一直以來的看法。看完展覽後,更覺沒錯。

展覽至11月7日,要看趁早,詳情看這裡

玩物不喪志,iPhone是學習良伴(下)

上回說到用iPhone來學習,談得眉飛色舞,差點忘了「申報利益」:蘋果沒給我錢,我沒收佣。老實說,大家也想到,如此大公司也不會看得上我這個瀏覽量驚人地少的「微博」吧?我只是以一個普通用家的身份,談談用後感而已。

閒話表過,說回我怎樣用iPhone來學習。上篇說到的方法,也許大家都知,甚至比我知之更詳,故不多談了。

iPhone之所以受歡迎,其中一大原因就是人人都可以找到自己喜歡的遊戲、軟件。用來學習也是一樣,先想清楚自己想學甚麼,對應的程式,只要你肯找,應該不會缺。今次介紹的幾個程式,可以幫我達成學英語、溫習文學、背唐詩等願望。

大家每天都有二十四小時,懂得活用擠地鐵,排隊輪候等零碎時間來學習,也許就是某些人特別博學的原因。我以為,iPhone很能做到這點。

個別程式的詳細用法,我不會多提了,網上教學比我寫得好的大有人在,故此文重點只在於程式如何用來輔助學習。

1. Awesome notes + google docs + iPod 背英文篇章


聽說現在香港教育官員反對背誦,我則認為,要學好語文非背誦莫辦!學英語當然也要背,背誦是必須的罪惡,是打木人行,是少不了的基本功。選一些優質篇章來背,日子有功,厚積下來語感就強,語法詞彙習語等等,自然打通,好處多不勝數。

我喜歡用Awesome notes這個程式來協助背誦,原因有二。一、漂亮;二、可與google docs同步。(不得不提,此程式也實在是一個很棒的記事軟件,比預設那個陽春的記事本好萬倍!)

BBC learning English有words in the news的欄目,幾天一更新,每次由BBC播音員讀時事短文一篇,文稿及mp3錄音檔均備。那麼,事情就簡單了,先把篇章複製到google docs,再同步至Awesome notes,然後把錄音檔灌進iPod。如此,就可以在街上看著篇章,聽著錄音來背誦了。

當然,你完全可以用上網形式來做到這事。但問題很多:網絡流暢程度、傳輸費、按鍵多、調校字體大小……。所以,倒不如事前花些須功夫,那在街上就一勞永逸了。

2. 用iPod看電影學外語

看電影學外語,向為不少名家如林語堂所推崇,因為這才能夠學到最真實最地道的外語。就如我們學英語,十多二十年折磨得死去活來,遇著外國人也只能結結巴巴,問些how are you之類的廢問題後就甚麼也完了。

方法是好。但問題是,如果只是草草看完一遍就算,那也是沒意思,你永遠不會學到甚麼東西的。

要深入,就必須找一段自己喜歡的片段,精聽裡面每一字,了解所有生字、習語、句型等問題,更要模仿演員那地道的發音,反覆誦唸。所以,幾分鐘的片段,可能足夠你記誦半天!

我的辦法是:找一張DVD來,連同外語字幕壓成iPhone接受的mp4檔,再把喜歡的片段剪下來,灌進iPhone,那就可以隨時在街上重溫了。這類程式,坊間不缺,我自己用的是「會聲會影」。

別貪多,一個片段數分鐘就夠了。我用Love Actually剪下來的,每段都不超過三分鐘。

3. 「gFlash+」 + google spreadsheets 背單詞、片語、唐詩、歷史、化學…….

水過鴨背,是學習大忌。iPhone這隨身裝置,就是勝在可以使我們活用每分每秒的零碎時間來重溫、鞏固所學。gFlash+這程式,功能簡單,效用卻極為強大,不得不介紹。

傳統以來,不少學生喜歡做卡片來溫習——例如學單詞,把英文單詞寫在一面,背面寫上其解釋,gFlash+就是將這做法電子化而已。

無論你想記誦甚麼,只須把內容以google spreadsheet(一如網上excel)程式編寫,完成後儲存起來,就可以與gFlash+同步,然後就可以大背特背了。使用詳情可參看網友寫的介紹

如此這般,英語法語,唐詩宋詞,歷史化學,經濟會計,想記甚麼都行了。剛才說到的背誦篇章,或是看電影學外語,應會得到不少生詞習語,也可用此軟件不時重溫!

具體功能,尚有很多,官方網頁有片段詳細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