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聞《我的前半生》之名,匆匆讀過,換來卻是一份難受——難受不在作者文筆一般,不在敘事囉嗦長篇,而在於見識到一個人的可憐。
近五百頁的「全本版」大部頭,一言以蔽之,就是溥儀的懺悔錄。由第一頁開始,作者已不停的在痛斥己非,一邊數說自己如何惡貫滿盈,一邊歌頌中共改造何等恩情深厚。這種文革式悔過文字,連續看上數百頁,極為膩煩。就如內地出產的廉價果汁糖,抱著獵奇心態吃一兩顆,體驗一下那獨有味道,當然很有新鮮感。但叫你不停吃上一百數十顆,就等同受罪了。
不禁問:溥儀其實有必要這樣嗎?
溥儀之角色,其實極為特別,絕對是只此一家,別無分店。
與以往的末代皇帝不同,溥儀之特別在於他是中國歷史封建帝制中的最後一人,此後帝制瓦解,再無新皇帝出現。與此同時,西方文化如洪水般湧入中國,全國人民難以不受影響。溥儀固然不能例外,但他卻同時拖著千年帝制的沉重尾巴,使他做甚麼小事都變得動地驚天——他是中國史上唯一懂騎自行車的皇帝,他是中國史上唯一火葬的皇帝……
如果看待這樣特別的角色,也用上一般的衡量準則,實在未免有失公允。
但在《我的前半生》中,我看到的就是溥儀在無情地自我鞭撻。由小時候在紫禁城的頤指氣使,不可一世,到任滿洲國君主時所謂的出賣人民,投日求榮,幾乎把所有問題都攬在自己身上,這公道嗎?據王慶祥《《我的前半生》背後的驚天內幕》所述,溥儀寫此書初稿時,這種「罪己精神」誇張得連老毛也看不過眼,勸他犯不著這樣寫。
在我看來,溥儀不過是個人球,是件工具。由三歲胡裡胡塗成為九五之尊那刻,悲劇已經開始。羈留紫禁城、結婚娶妻、出走滿洲國、淪為戰犯、中共改造……一生中有幾多事是他可以真正自由決定的?這樣的可憐蟲,尚要被迫寫下這樣的所謂回憶錄,用幾百頁篇幅痛斥自己,更加是黑得不能再黑的悲劇。
撇除情感因素,讀此書也實有得著。作者敘事於微,看其經歷等於又將民國歷史重溫一遍。檢閱維基百科,翻查人物條目,發現書與網絡對人物評價相距甚遠,也是趣味之一。例如給溥儀斥為漢奸的鄭孝胥與羅振玉,在維基百科中就有著不太差的評價!
自知民國史知識貧乏,讀書期間也不忘參考多方資料。今期(2011年9月號)的《明報月刊》,恰巧就登出了溥儀最後一任妻子李淑賢的口述回憶。他口中的溥儀,就如貝托魯奇鏡頭下的末代皇帝,也像我們一樣有著最平凡的七情六慾。其實,不該就是如此嗎?既然一生已是傳奇,何苦還要強施無謂枷鎖,扭曲人性?我情願相信,這才是最真實的溥儀。
「驚魄與魂應共語:有生莫墮帝王家!」清初史學家談遷於《北遊錄》曾為長平公主如此感慨過。平凡是福,詩於溥儀,又何嘗不是?